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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2日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水力发电厂管辖区域内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身和枢纽运行安全,结合水力发电厂生产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力发电厂管辖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故。
1.4工作原则
1)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现由事故处理向事故预防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应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枢纽,保电网,保设备”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
3)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实施。
4)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发电厂下属各二级部门责任区域划分,事故发生单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应急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尽量减少损失。
5)应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级部门自救与全厂救援相结合,各二级部门服从水力发电厂统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1.5 预案体系
水力发电厂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各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补充和完善。
1.5.1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是水力发电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水力发电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
1.5.2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主要是水力发电厂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安全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坝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水淹厂房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泄洪、引水发电系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5)大面积停电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黑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7)起重设备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8)火灾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9)电梯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0)防汛应急预案
11)地震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2)雷电、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保电预案
13)河道溢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4)反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5)极端天气下的防洪、防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 风险分析
2.1单位概况
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1999年1月正式成立,是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及其反调节水库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小浪底水利枢纽由拦水大坝、泄洪排沙系统和引水发电系统三部分组成,有1个进水塔、9条泄洪排沙洞、3个二级消力池、6条发电引水洞和地下厂房等重要设施。枢纽含各类闸门67扇、过水孔口119个,有多台套充水平压系统和复杂的卷扬启闭设备;发电部分装有6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多年平均发电量51亿Kwh,是河南电网调峰和事故备用的主力发电厂。1999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01年底机组全部投入运行。
小浪底水利枢纽配套工程—西霞院反调节水库(以下简称“西霞院反调节水库”),位于小浪底水利枢纽下游16km处,水库总库容 1.45亿m3,长期有效库容0.45亿m3。水库大坝由混凝土坝段和左右岸砂砾石坝段组成。混凝土坝段布置有发电及泄洪排沙系统,泄洪排沙系统由21孔泄洪闸、6条排沙洞、3条排沙底孔组成;发电系统安装4台3.5万kw机组。其开发任务是以反调节为主,结合发电,兼顾灌溉和供水综合利用,小浪底水利枢纽反调节水库2004年1月10日开工,2006年11月6日截流, 2007年6月份第一台机组发电,2008年竣工。
水力发电厂管辖范围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区域(包括大坝、进水塔、坝顶控制楼、地面副厂房、开关站、地下厂房、各供水泵站、工区各变电所等),西霞院反调节水库区域(包括大坝、水工建筑物、厂房、开关站等)。
水力发电厂下设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财务部、生产保障部、运行调度分厂、发电维护分厂、水工分厂和水电供应部共9个部门
2.2 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溃坝
造成溃坝事故主要原因有:洪水漫顶、渗透破坏、滑坡、设计缺陷、调度运行不善或其他原因。
溃坝不仅使工程本身遭受损失,更严重的是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特别严重灾害,后果极其严重,为特别重大事故。
2.2.2非溃坝性事故
按照事故出现的形式,可分为以下9大类
1)裂缝
2)渗漏
3)管涌
4)滑坡塌坑
5)护坡破坏
6)冲刷破坏
7)气蚀破坏
8)闸门启闭失控
9)其他事故
发生非溃坝性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也不容忽视。
2.2.3地震
1)强震:使大坝等水工建筑物损坏、人畜伤亡,严重威胁着枢纽安全,大坝一旦溃决,会产生非常严重的水患灾害。
2)诱(触)发地震:其发生可能破坏水工建筑物,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从小浪底水库库区的地质条件和水库运用工况分析,不排除发生水库诱(触)发地震的可能性。
2.2.4高边坡及滑坡体失稳
边坡失稳的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直接关系到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并造成经济损失。高边坡落石、滑坡等引起的伤害事故,严重影响人身安全及临近道路、建筑物和配电设备的安全。小浪底水利枢纽进水口及出水口均为高边坡,地下厂房进口及枢纽周边道路边坡多为高边坡。因此存在因边坡失稳等原因引起事故的可能。
小浪底库区存在七个较大的滑坡体,在小浪底坝区4号公路中段存在东苗家滑坡体,通过近几年观测,目前尚未发现整体滑动征兆,但在其他条件影响下,仍存在滑动的可能。
这些滑坡体滑动,都可能给小浪底水利枢纽本身或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2.2.5水淹厂房
水力发电厂主厂房为地下厂房,进厂通道高程较低,当遭遇西沟水库大坝溃决、暴雨引发特大山洪、厂房排水设备故障、尾闸室控制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则有导致水淹厂房的可能。
一旦水淹厂房,将产生特大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2.6水淹进水塔
当由于进水塔内充水平压管道破裂、充水平压阀门损坏、进水塔水工建筑物损坏以及特大洪水蓄水位超过EL275m,使水库内的水进入进水塔内部等情况,有导致水淹进水塔的可能。
一旦水淹进水塔,将产生特大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2.7火灾、爆炸
火灾:水力发电厂所属生产区域、物资仓库发生火灾,将会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人员伤亡、水力发电厂停电等严重后果,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其中,变压器、电缆火灾危险性最大,且容易引起重大火灾。
爆炸:变压器、互感器、高压开关、蓄电池等电气设备,如操作、维护不当,可能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甚至引起人身伤亡。
空压机、压力管道和各种压力容器,若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存在缺陷,安全附件不齐全或操作不当,均存在超压爆炸的危险性;使用油品的场所,如通风不畅,遇火源则可能会直接产生爆炸。
2.2.8电力生产事故
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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