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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04日

一、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等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 安全员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三、防火员职责
        1.对所列管的部门和部位,依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熟悉所管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负责建立学校各部门的防火基本情况档案。随时将防火安全情况归档。
        3.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防火安全周、月等活动中具体内容的实施。
        4.对所列管部门和部位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有设施、器材分布图及数字图表,绘制各类建筑安全防火平面位置图及各类防火图表。
        5.每个工作日在所列管的部位至少要巡查1次。要害部位要每周检查3次,要有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对火灾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有整改结果并有记录。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现象和行为人进行处理。
        6.加强对防火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每周要用半个工作日进行本岗位业务学习,要有学习笔记。
        7.防火员每季度要做工作小结,半年进行1次工作总结。
        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消防安全措施
        为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全校师生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
        1.在全体师生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进行消防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2.消防安全以学生为重点,也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进行。
        (二)消防安全的主要内容
        以防火为主的消防安全教育、安全意识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知识教育、生活中各类消防安全教育。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紧急情况的疏散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三)消防安全教育的途径
        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年龄特点,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进行。
        (四)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负责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工作。
        2.根据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进行防火教育。
        3.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全体教职工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4.各班每学期定期开展二次以消防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5.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五月份),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
        6.学校在每学期的开学后、期中、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家长会,聘请消防队官兵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消防安全教育网络。
        五、 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办公室:责任人??高小刚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政教处:责任人??李广平: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务处:责任人??梁兴平: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阅览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责任人??马百章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树立责任心和正义感,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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