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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通用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3日
第一章 概 
1.1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国家、建设部现行的各种安全规程与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1.2 编制目的
 为预防或减少潜在的施工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对环境、施工安全的影响,为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财产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局面,减少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的伤亡,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对可能出现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触电、塌方、穿刺及食物中毒、坍塌等意外伤害、职业病危害事故、等重大环境危害的紧急情况进行分析、预防和控制。一旦发生,要作出应急快速反应,实施抢救措施,尽力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3 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合理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生产条例,铁道部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从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第二章 应急响应的重点及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2.1 应急准备及响应的重点
1、易燃、易爆液(气)体:汽油、柴油、油漆、系列稀料、氧气、乙炔气、液化气、天然气、废脱模剂。
2、可(易)燃体:建筑木材、海绵条、聚苯板、建筑垃圾、冬季施工保温材料。
3、化学品: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
4、作业点或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办公区、现场电气焊作业点,防水作业面、“四口”、“五临边”、交叉作业面、高处作业面、特种作业点、高温作业面、电气作业点、机械作业点、桩基础、墩台身、强夯地基处理,车辆。
2.2 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1、火灾爆炸的发生(大气污染、人身伤害)
2、坍塌、滑坡事故的发生(人身伤害)
3、食物中毒的发生(人身伤害)
4、触电事故的发生(人身伤害)
5、化学危险品、油晶的泄漏(土地污染)
6、施工、搅拌站扬尘及生产生活的烟尘排放(大气污染、职业病)
7、施工、生活废水排放(水污染)
8、施工噪声(噪声污染)
9、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工伤事故(人身伤害)
10、职业病危害(职业病)
 
 
3.1 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分部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施工队队长为组员。                                                                                                   
 长:吴芸
疏散、救助组:邓太海、李迅、谢超、刘婷婷
3.2突发事故应急小组成员管理职责
1、 组长、副组长职责:日常应组织组员演习,熟悉紧急事件发生时应做好的工作和程序。负责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对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应急及响应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事故发生后指挥员要沉着冷静、及时观察,掌握突发事故的动态,积极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报警,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抢运易燃易爆和贵重物品。公安、消防机关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及时报告火场或事故现场情况,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抢救作战。
 2、 组员职责:要绝对服从指挥员的领导,听从指挥,按照分工和指挥部的指令,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在紧急事件发生的初起阶段做好应急救助,紧急事件、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降至最低。
3、报警员职责:紧急事件、事故发生后,报警员在第一时间向有关救助单位报警,报警内容应清楚地讲明事故现场地理位置、事故情况、火势大小、人员伤害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号码。报警结束后,主动到路口迎接消防车、救护车或其他车辆。                                                                                                                                                                                                                                                                                                                                                           
4、车辆引导员职责,车辆引导员应与报警员密切配合,负责将紧急救助车辆引导至事故地点,并配合做好疏散工作。
5、疏散组负责在紧急事件发生后,组织疏散人员,并对人员进行清点,确定失踪人员名单,并对紧急事件现场进行区域划分,确定危险区域,无关人员应原地待命,不得混乱和进入危险区域。
6、救助组应具备基本急救常识,在专业医疗人员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助。
7、各小组成员负责定期对现场的应急准备及响应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急 救物品,以保证其可靠性。经常检查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及意外伤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第四章 火灾应急组织机构
4.1义务消防队
 公司总经理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项目经理为副队长,所属各单位员工为成员。
 长:杨春平
  4.2义务消防队成员工作职责
1) 报警员职责:报警员拨通报警电话后(详见紧急联络电话),清楚地讲明事故现场地理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人员伤害情况、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报警结束后,主动到路口迎接消防车或其他车辆。如有人员伤亡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助。
2) 其它成员及义务消防队职责:要绝对服从指挥员的领导,听从指挥,按照分工和指挥部的指令,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把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降到最低。
3)义务消防队长负责带领灭火组利用灭火器材灭火。破拆组负责切断电源,并设法架设临时照明线路保证正常供水供电,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拆除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建筑物及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救助组负责抢救伤员及物资。
4) 救助组负责在专业救助人员到来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包扎,使伤员的伤情暂时得到控制。
4.3应急器材的配备
4.3.1灭火器材分布
办公区、宿舍区、施工现场根据要求布设了消防器材:消防斧、,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桶、灭火器等。
4.3.2急救箱药品清单
现场设置急救箱,急救箱内物品有:氧气带、急救包、紫药水、红药水、酒精、棉纱、十滴水、创可贴。
4.3紧急联络电话及联络员
4.3.1报警电话
外部报警:消防 119、交通 122、救护 120
 4.3.2工区设紧急联络员
紧急联络员官: 邓太海,手机:15228055067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工作;
 第五章 火灾、爆炸应急措施
5.1工区消防预案
一旦发现火情,工区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应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扑火方案进行实施。必须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消防工作预备方案,其具体分工如下: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并报告义务消防队负责人。向内部报警时,报警人员应叙述:出事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向外部报警时,报警人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
单位、地址、电话;报警完毕报警员应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及急救人员的到来。
2)消防队长负责现场总指挥。由紧急事件联络员打电话通知119报告失火地点,火势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通知工区管理部主管领导和报警员,车辆引导员。
3)组织义务消防队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打开消火栓井
盖后接上水龙带水源,用水龙带灭火。义务消防队队员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使用消防钩,用铁锹铲土等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
4)由义务消防队副队长和电工负责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及物品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5)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如有物资仓库起火,应首先抢救化工危险及其它有毒、易燃物品,防止人员伤害和污染环境。
6)疏通事故发生现场的道路,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保证消防车辆通行及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消防车由消防机构统一指挥,火场根据需要调动义务消防队及其他人员。
7)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场所后,再采取紧急措施;对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要及时抢救。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工作。
8)值班车做好备勤工作,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治疗。
9)工区应为消防队及救火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消防队灭火作战顺利进行。
10)保护火灾现场,指派专人看守。
11)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压灭火源。电气设备在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
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短路爆炸等并发生事故。如果电 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 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 用黄砂、干粉灭火 器。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 要根据起火物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人人员的安全,防止
中毒。
5.2电气火灾灭火的安全技术要求。
5.2.1灭火前的安全组织措施
① 用电单位发生电器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和使用正确的方法进行补救。
② 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③通知供电局用电监察部门,有用电监察人员到现场指导监护扑救工作。
5.2.2灭火前的电源处理
5.2.2.1电器火灾发生后,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应尽可能立即切断电源,其目的是把电气火灾转化成一般火灾扑救,切断电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烟熏火烤,火场内的电器设备绝缘可能降低或破坏,停电时,应先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绝缘工具。
②停电时,应清楚倒闸操作顺序进行,先停断路器(自动开关),后停隔离开关(或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刀开关)以免造成弧光短路
③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适当,以免影响灭火工作。
④ 切断带电线路时,切断点应选择在电源侧支持物附近,以防断落后触及人身或造成短路。
⑤ 切断电源时,不同相线应不在同一位置切断,并分相切断,以免造成短路。
⑥ 夜间发生电气火灾,切断电源要解决临时照明,以利扑救。
⑦ 需要供电局切断电源时,应迅速用电话联系,说明情况。
5.2.2.2 带电灭火的安全技术要求:
    带电灭火的关键是在带电灭火的同时,防止扑救人员发生触电事故。带电灭火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 应使用允许带电灭火的灭火器。
     ②扑救人员所使用的消防器材与带电部位应保持足够的安全
距离,10KV电源不小于0.4米,35KV电源不小于0.5米。
     ③ 对架空线路等高空设备灭火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大于45度,并站在线路外侧,以防导线断落造成触电。
④ 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生接地短路时,在室内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8米以内范围。凡是进入上述范围内的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电气设备外壳及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⑤ 使用喷雾水枪灭火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⑥ 穿靴的扑救人员,要防止因地面水渍导电而触电。
⑦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⑧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
⑨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⑩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六章 烧伤、烫伤急救措施
1) 立即冷却烧(烫)伤的部位,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10~30分钟或冷水浸泡直到无痛的感觉为止。   
2) 冷却后再剪开或脱去衣裤。
3) 不要给口渴伤员喝白开水。
4) 发生窒息可用粗针头从病人环甲膜处刺入气管内,以维持呼吸。
5) 妥善保护创面,不可挑破伤处的水泡。不可在伤处乱涂药水或药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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