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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8日

1、目的

确定公司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准备和响应,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可能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及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理。

本程序包括GB/T24001-1996 4.4.7条款;GB/T28001-2001  4.4.7条款。

3、职责

3.1安保部

⑴为公司发生的易燃易爆、火灾事故、超负荷用电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管理部门;

⑵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3.2工程部

负责管理特殊气候引发的紧急情况。

3.3行政部

负责出现传染病疫情、公司发生食物中毒等紧急情况的管理。

3.4工程项目部/分公司

负责现场紧急情况发生后的抢救工作。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公司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有:

5.1.1火灾事故;

5.1.2易燃易爆物品燃爆事故;

5.1.3超负荷用电;

5.1.4特殊气候引起的紧急情况(狂风、暴雨等);

5.1.5重大工伤事故;

5.1.6食物中毒;

5.1.7社会出现传染病疫情时。

5.2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

5.2.1应急准备

公司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⑴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

⑵与外部机构的联系,报警联络步骤;

⑶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

⑷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

⑸应急措施

⑹培训计划和演练。

5.2.2预防措施

⑴每年初,安保部制定年度消防工作控制目标,公司与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进行责任签约。

⑵工程项目部/分公司依据签约责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方案、预案及控制目标。

⑶施工现场实行“动火证”制度。使用明火,动火人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证”。

⑷对生产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物资部门依据需量计划采购。设专库存放,定期检查,明确标识“易燃易爆”,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⑸施工现场、库房严禁吸烟,施工现场设吸烟室。

⑹杜绝一切超负荷用电。

⑺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电气安全专项检查。

⑻安保部每月检查一次各单位消防工作,每季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全面检查一次公司消防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⑼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组织消防演习。

⑽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现场自救护救小组,该小组负责人应参加自救护救培训。自救护救小组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自救护救演习。

5.3应急响应

5.3.1火灾发生时,发现部门/单位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同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119)。报警时,应说明起火物质,火灾地点范围,约定等候消防车地点,派人等候。同时通知安保部。义务消防队应及时切断电源,分工灭火,疏散人员、物资,尽可能减少损失。

5.3.2易燃易爆物品发生溢漏时,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消防保卫人员和安保部。迅速采取措施,根据溢漏的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进行适当的处置。

5.3.3施工现场突然停水、停电,要立即关掉相应设施。

5.3.4遇到特殊气候、自然灾害时,各部门/单位应对人员、财

产采取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及减少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5.3.5发生食物中毒或施工现场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在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同急救中心联系。说明出事地点、伤亡人数、伤势状况,约定等候急救车的地点,派人等候。同时进行可能的自救护救,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5.3.6当社会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公司行政部应依据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防疫方案,并贯彻落实。

5.4纠正与完善

5.4.1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单位应填写《意外事故调查表》,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予以实施。安保部、行政部按照所主管的工作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4.2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安保部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7、记录

7.1意外事故调查表

7.2消防工作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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