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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19日
  4、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5、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必要救援抢险的物质、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卫生局: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指导现场救护工作。
  9、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防止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10、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1、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因素,组织专业队伍,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12、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
  13、经贸委: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储备重点急救药品。
  14、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15、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16、宣传部、广电局:负责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报道的真实性。
  17、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三)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四)设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省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对全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532—3889090,省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27—84872993,省疾病控制中心咨询电话号码为027—87652070。
  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个小组:
  1、战斗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火情和危险源。战斗抢险组由事故单位突击队员、全市专业防护救援队伍,消防官兵和公安干警组成。市公安局负责,安监局配合。
  2、安全警戒与人员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市公安局负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
  3、后勤保障组:负责伤员救护、物质供应与转移,气象预报与环境监测、救援经费保障与特种设备检测,水电供应与通讯保障、专家咨询与善后处理。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及经贸委、交通局、质监局、卫生局、民政局、气象局、环保局、总工会、劳动局、安监局、供电局、电信公司与自来水公司、有关专家和当地政府组成。市政府办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4、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广电局配合。
 
  五、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救援和火灾控制几个方面,其流程见危险化学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附件一)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特大事故和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应及时向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0728—6234315、0728—6239811(传真)、0728—6243791、0728—6242611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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