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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题库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11日

单位名称:                姓名: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分数:

填空题(每题1分,共100分)

1.《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改)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9   1

2.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        、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3.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    必须管安全、管     必须管安全、管          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行业、业务、生产经营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    、    、    、    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             和

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全员  资金、物资、技术、人员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

5.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全员

6.生产经营单位的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主要负责人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        。

联防联控

8.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

责                   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按照             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业务相近

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          建设。

全员  标准化

11.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专职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     和        。

知识  管理能力

1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

1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      、     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关闭  破坏

1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

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      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职工大会

1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     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    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心理  行为

18.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    、    、    、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倒卖、出租、出借、挂靠

19.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        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

2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              救治有关人员。

采取措施

2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岗位安全责任

2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        、       负责。

合法性、真实性

2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      资质、    、出具       报告。

租借 、挂靠   虚假

24.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    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处理。

25.因         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安全生产

2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7.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     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失信

2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     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公开   七

29.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预案,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应急救援

30.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和      提出处理建议。

责任单位  人员

31.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   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      ,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停业整顿  三  十

3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    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  2  5  10  20  5  10  连带

3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      整顿。

二  五  五  十   停产停业

3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的罚款。

四十   六十   八十   一百

36.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    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三  吊销  五十

3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十  五

38.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   一  二

39.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    、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    、    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风险    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    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    的。

定期检测   动火、临时用电   分级管控   分级   报告

40.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法有关规定追

究    责任。

五  十  刑  刑事

4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管理

4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责令    ,吊销    ,没收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停产停业整顿   资质证书  违法所得

4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    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岗位安全

44.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责任

4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至百分之    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  一百

46.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    连续处罚。

47.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日内三次或者    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一百八十   一    五

48.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    、         生产安全事故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重大   特别重大

49.生产经营单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拒不执行

5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  一百

51.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百  二百

5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百   一千

53.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千  二千

5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    倍以上    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二   五

55.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    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保障

56.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    的意见。

工会

57.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         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国土空间规划

5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    标准或者    标准。

国家  行业

59.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    、      和      ,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法律  行政法规  执业准则

60.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负责。

本单位

61.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和         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  责任人员

62.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

奖励

6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         活动。

生产经营

6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      建设的职责。

全员安全生产   标准化

6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计划的职责。

培训

6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的有效实施的职责。

投入

6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的职责。

预案

6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     、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

及时   如实

69.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和    等内容。

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

7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     ,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考核

7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

72.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         。

安全生产条件

73.安全生产费用在      中据实列支。

成本

74. 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百

75.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7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    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

制止

77.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开展危险源  和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辨识    评估

7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    。

演练

7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本单位的    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安全生产

8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    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解除

81.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任免

8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     和         。

知识    管理能力

8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考核合格

8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

知识

8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上岗作业。

不得

86.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应当

8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        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

8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档案

89.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    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技术

90.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方可上岗作业。

相应资格

9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同时     、同时           。

设计  施工   投入生产和使用

9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

安全评价

9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        设计负责。

安全设施

9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    和验收      的监督核查。

活动  结果

95.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

的         标志。

安全警示

9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       维护、保养,并         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经常性    定期

9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    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报警

9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淘汰   淘汰

9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    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

10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        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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