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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作业安全常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27日

  油漆、防水作业容易发生中毒窒息、火灾事故。作业中应注意:  

  (1)油漆材料和防水材料通常都具有毒性、刺激性或易燃易爆性,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且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易挥发性的油漆、防水材料必须存在密闭容器,设专人保管。  

  库房应有良好通风,设置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烟火”标志,严禁住人,与其他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2)施工作业中,要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按规定戴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专门防护面罩;作业人员禁带火种,严禁明火与吸烟;每间隔1~2小时就应到室外空气新鲜地方换气;感到头痛、恶心、胸闷、心悸应停止作业,立即到室外换气。  

  (3)在密闭缺氧空间内作业(如罐体内油漆,建筑水箱防水等),要有专人监护,有风机不间断送新风,并每隔1~2小时到室外换气休息。  

  (4)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应有防爆措施;在喷漆室或金属罐体内喷漆要设接地保护,防静电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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