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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务工作的通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2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2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19日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2:00-4: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0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书写上作答;其它2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它2个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得带离考场。

  三、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四、获得证书条件。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五、考生报考程序。报考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审核、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考生于10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和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专用工具说明见网上首页“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果再次登陆修改信息,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且在递交审查资料后不得再作更改)。此外,还需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见附件2)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二)网上报名后,全省考生于10月27日至29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军、警官证和士兵证)复印件(申请免试条件的还应携带相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统一到省消防总队指定的地点: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大厅(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1号)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咨询电话:0571-85863579)。

  (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11月7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交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2月1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四)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和交费,以及报考资格审查时,应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如实提供报考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选错考区或报名点、选错考试级程和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专用工具说明见网上首页“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果再次登陆修改信息,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且在递交审查资料后不得再作更改)。此外,还需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见附件2)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六、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人工审查报考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资格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收下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和身份证(军、警官证和士兵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审查其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收下该证书复印件1份。对收下的“报名表”要盖章确认,同时在对应考生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考生或代办人员。

  (二)报考资格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标准,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要注意考生报考的资料是否完整和真实有效,尤其对“报名表”上只显示《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生,审查人员应特别注意其是否报错级别,或是否符合免试条件。要注意保管好审查材料,确保审查材料的完整,并安全移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部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5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点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教材征订。《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4本,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3月出版(地址: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邮政编码:100037;出版社服务中心电话:010-88361066,读者购书热线:010-88379203;教材网:http://www.cmpedu.com;机工官网:http://www.cmpbook.com;机工官博:http://weibo.com/cmp1952)。

  九、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十、有关要求。此项考试任务新、时间紧、要求高,要按计划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见附件4)。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工作平台和宣传渠道,积极做好此项考试的宣传工作,努力让有关单位和考生知晓此项考试的相关事宜。要努力提高考试的服务保障水平,为考生顺利参考创造良好的条件。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的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2.网上交费通知单

     3.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2015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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