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11日

2015年5月16日6时27分许,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在对二车间南炉组3#冷却池内9#冷凝管进行检修作业时,检修人员吸入泄漏的硫化氢致1人中毒死亡,盲目施救又造成7人中毒死亡,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8万元。

一、事故经过

该公司采用兰炭和硫磺为原料,外烧炉甄法二硫化碳生产工艺,包括:原料预处理(烘炭和熔硫)、合成、脱硫、冷凝、蒸馏提纯、克劳斯尾气处理等六个工序。具体流程为:兰炭和硫磺在反应炉中反应生成混合气体(主要成份有二硫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混合气体通过大管、脱硫器、二道管进入冷却池中的冷凝管分离得到其中的大部分二硫化碳液体,经粗品槽进入精馏装置得到成品二硫化碳,进入成品罐;气体部分经列管式冷凝器再次冷却,剩余尾气经尾气回收管、总冷凝器、溶剂回收器,进入克劳斯炉回收硫磺后排入烟囱。

2015年5月16日5时58分开始,二车间南炉组接班的填料工崔天龙、崔容斌从南至北依次给各孔反应炉加兰炭,6时03分给9#反应炉(与发生泄漏的9#冷凝管对应)加了兰炭。

6时14分,张家会从反应炉炉顶下来后上到3#冷却池上,查看9#冷凝管的泄漏情况,当时3#冷却池内三根冷凝管管体经凌晨排水后均露在水面上。

6时15分,田艮会上到3#冷却池上,手拿塑料膜和其它堵漏材料准备处理泄漏的冷凝管。

6时21分,在张家会的指挥和配合下,田艮会检修泄漏的9#冷凝管,检修过程中,田艮会在池内中毒昏倒。6时27分张家会呼救并对田艮会施救,随即也昏倒在池内。二车间中炉组准备收产品的吴毓昭(二车间中炉组保管)听到张家会的呼救声后,边喊边跑,上到二车间南炉组炉顶叫崔容斌和崔天龙停止加炭、赶快下去救人。

6时29分以后,在吴毓昭的呼救下,二车间北炉组的张正社、路满仓,南炉组的张龙虎、王兴社、崔天龙、崔容斌,中炉组的马宽容、李龙虎、酒学锋、杨育红等人未佩戴防毒面具,先后上到3#冷却池施救。在此过程中,崔容斌跌入南侧相邻的4#冷却池中,后被他人救出。崔天龙拿塑料膜和编织袋塞住了冷却池西侧2#、5#、6#冷凝器出口的尾气排空口(尾气排空口仅在清理管道堵塞时打开,生产时密闭),张正社、张龙虎、王兴社、李龙虎4人相继在冷却池内中毒昏倒。

6时35分至48分,一车间的崔天会、王公平、吉春富、马向东、刘培军、邢志兵等人闻讯分别赶赴事故现场施救,施救中救援人员均未佩戴防毒面具(部分人员戴口罩、捂毛巾),此过程中将张正社救出池外,崔天会中毒掉落池外受伤,马向东在池内中毒后被他人救出池外,王公平、马宽容在池内中毒倒下,后被他人救出池外。

6时58分至7时50分,二车间元晋阳和元丰社、一车间王向阳、石臼村支部书记崔天虎和支委崔革命等十几人,对冷却池内中毒人员进行施救,最终将冷却池内中毒昏倒的张龙虎、李龙虎、王兴社、张家会、田艮会等人全部救出池外。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张家会未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违章指挥并亲自带领作业人员冒险进入泄漏有硫化氢的3#冷却池违章检修作业,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救援人员未佩戴应急防护器材,盲目进入池内施救,造成伤亡人员扩大,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原因分析:

1.3#冷却池内硫化氢气体的来源。

事故发生时,该炉组正处于加兰炭后加硫磺前的工艺阶段,产生的气体主要是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

经调查,3#冷却池中集聚的硫化氢气体来源主要是池内发生泄漏的9#冷凝管,其次是冷却池西侧处于开口状态的冷凝器尾气排空口(正常生产状态,冷凝器尾气排空口应该关闭)。

3#冷却池内9#冷凝管因腐蚀,下部出现有7个泄漏孔,检修前经排水后,冷凝管已经全部露出水面,冷凝管中微正压的混合气体可直接泄漏到池内。由于二氧化硫易溶于水,会形成亚硫酸,冷却池中积聚的有毒气体主要为硫化氢。

该炉组尾气回收管因长期不进行清理,已致管道堵塞和总冷凝器下部排液管管口堵塞形成了液封,尾气无法正常通过尾气总冷凝器排入到尾气回收系统,致使事故发生时冷却池西侧本应处于关闭状态的2#、5#、6#冷凝器尾气排空口处于开口状态,排空口排出的气体中的部分重气体在当时气象条件(风速0.2m/s,气温12℃)下可扩散到侧下方的冷却池内,增大池内的硫化氢浓度。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张家会违反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在明知反应炉加炭后检修区域内会存在较高浓度硫化氢的情况下,未采取停止加炭、对3#冷却池空间进行气体检测分析、对3#冷却池内冷凝管与脱硫器和冷凝器连通的管道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未采取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隔离式防护面具等安全措施,违章指挥田艮会进入受限空间冒险违章进行检修作业。

3.盲目施救。

检修作业人员田艮会在池内中毒昏倒后,张家会盲目施救也中毒昏倒,其他人员在听到呼救声后,由于缺乏对该场所危险危害因素的了解和认知,缺乏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在没有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隔离式防护面具(少部分人错误地采用毛巾或口罩防毒)的情况下,盲目进行施救,又导致施救人员中6人急性中毒死亡、6人中毒受伤。

(二)间接原因。

瑞兴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长期以来各投资人各自为阵,管理模式不合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及设备管理不到位。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公司各投资人缺乏管理。分散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造成公司安全监管机构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应急救援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安全投入不足,对设备的管理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设备和管道长期带病运行。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