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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4.14”工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19日

事故时间: 2013  年  4  月 14  日  5  时35  分
        事故地点: 炼铁厂铁水转运跨作业区砌包班待工间
        事故类别: 中毒和窒息
        伤亡情况:两 人死亡
        事故概况:
        4 月 13 日晚上 8 时 30 分, 炼铁厂铁水转运跨作业区铁水浇铸坑模完毕后,晚上 9 时至 14 日凌晨 1 时整包班刘 X 等 4 人回待工间休息,凌晨 1 时至 2 时再出去作业后回待工间闭门休息,此时砌包班职工蒋 XX 早已在整包班待工间内躺下休息。4 月 14 日凌晨 5 时 35 分,班长蒲××接到电话通知有 2 人昏迷。5 时 36 分,铁水转运作业区值班工长付贵嵩赶到现场发现 1人昏迷,1 人抽搐,待工间内其余 3 人清醒无明显异常,立即组织 3 人将 2人抬至室外空旷处做人工呼吸, 同时通知 120、 车间领导、 厂调度室值班长、公司保卫处。5 时 59 分,120 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治,伤者刘 X 恢复意识送川维医院继续治疗,6 时 10 分在事发现场医生宣布蒋 XX 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
        1 、直接原因
        由于炼铁厂铁水转运跨作业区砌包班待工间紧邻铁水浇铸地坑,铁水浇注大坑区域产生的含有微量 CO 的废气侵入砌包班待工间内,由于室内空气不畅通,导致蒋 XX 死亡、刘 X 一氧化碳吸入反应。
        2 、间接原因
        1)砌包班当班人员安全意识不足,违反劳动纪律,当含有微量 CO 的废气侵入砌包室内,正在睡觉,因此未及时发现,未及时采取撤离等应对措施。
        2)对铁水浇铸大坑区域可能产生含有微量 CO 的废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防护措施针对性不强。
        3)砌包班待工间设置不合理。此待工间紧邻铁水浇铸地坑,此前也曾因铁水烧灼发生过门窗失火,只是将门窗改换了方向,并未迁移地点。
        4)对职工的劳动纪律要求不严。待工间内有明显的卧具,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等违章现象未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纠正。
        事故性质: 安全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
        1、对全厂所有区域的待工间操作室、值班室展开地毯式检查,对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和在吊运通道下方或热熔金属通道旁的待工间进行拆除、整改等预防性措施,保证涉及煤气区域的所有报警装置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铁水转运跨作业区浇铸大坑铁的作业时,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测和安全监护,根据结果提早采取措施防范,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3、强化劳纪检查,尤其是对夜班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因违反劳纪而造成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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