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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内人员中毒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26日

        一、背景
        2007年9月7日,天气非常炎热,某个体施工企业甲的职工黄某和芦某在某市某街右3号人孔进行市话电缆接续。右3号人孔不远处有一个菜市场。黄某和芦某是在当天上午7点左右带着接续器材和工具进入人孔接续,11点左右回施工驻地吃饭和午休,下午2点半再次来到施工现场,进入右3号人孔继续接续。下午5点40分左右,有一行人在人井口观看,发现两人躺在人孔里,便喊有人死了,随着喊声人孔周围聚集了很多人,有人打110报了警。5分钟后,110民警赶到,将二人从人孔中拉出,二人已停止呼吸,急叫120救护车将二人拉到医院抢救,但因中毒时间太长,扔抢救无效死亡。后找到该个体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向相关单位进行了报告。经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后确认,是距右3号人孔不远处有一个下水井,里面产生大量沼气,沼气沿地裂缝进入右3号人孔,导致黄某和芦某二人中毒死亡。(该个体施工企业待事故处理完后,进行了经济赔偿,由于该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而导致破产)。
        二、原因分析
        1.产生大量沼气的下水井紧邻菜市场,菜市场中的若干下水孔直接和下水井连通,每天有许多鸡、鱼的肠、肚及菜叶顺下水管道被冲入下水井中。由于天气炎热,这些腐肉及烂菜叶发酵产生大量有毒废气,废气顺地下裂缝进入右3号人孔内,导致芦、黄二人中毒死亡。
        2.该个体施工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固定人工很少,一般随工程量的多少招募施工人员,临时招来的人员基本不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3.后经调查发现没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没有自己的操作规程,施工机具都不健全,比如上下人孔的梯子就没有。该企业多以挂靠的形式承揽工程。
        4.如果该企业有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悲剧可能会避免。
        5.如果有上下人孔的梯子,如果有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当感到头晕、恶心时,就可以登着梯子爬上去,然而没有梯子,甚至当意识到可能是有害气体中毒而造成头晕、恶心时,也无力爬上地面,从而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三、责任分析
        1.该施工单位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没有配备上下人孔的梯子,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施工前没有进行通风换气,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
        2.让其挂靠的某施工单位乙,没有对该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查,明知该单位
        各方面条件不具备,为了某些利益让某挂靠,应负连带责任。
        四、处理结果
        1.没收了施工企业乙的经济所得。并对施工企业乙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施工企业乙的领导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分。
        2.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甲,对死者进行了经济赔偿后,宣布破产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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