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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化肥厂氨气中毒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2年1月19日12时40分,浙江省慈溪化肥厂冷冻岗位,因女工玩耍踩断氨管致3人氨中毒死亡。
1月19日12时,该厂临时停车期间,合成车间4名女工在清扫完卫生后到冷冻岗位室外晒太阳时,其中1名分析工双脚踩氨油分离器进液管上上下跳动玩耍,不慎将进液阀门连接管丝扣踩断,致使大量氨从断管处外泄,4人中除1人逃离外,其余3人均中毒昏倒,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管接头选材不符合设计要求,以铸铁件代替钢件。
2.原设计该管道离地1.9米,因分离效果不好,经两次修改后,该管距地260毫米,使用砖块作支撑。1981年12月26日在拆除液氨贮槽危棚时,有人将砖头撤去,致使该管悬空。
3.踩断管线的女分析工违反有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踩在生产管道上跳着玩。
4.因当时更换合成大槽,冷冻系统存氨备开车用,冷冻系统的4个阀门(平衡阀、冷却排管进出口阀、液氨贮槽进口阀)全部呈开启状态,致在氨油分离器平衡管根部断裂后,大量液氨从氨油分离器、液氨贮槽和冷却排管内排出,而扩大了事故。
5.有关人员违反国务院颁发的有关规定,将位于冷冻岗位室外西侧的安全通道堆放大量电气杂物,把通道堵死,致使2名分析工受阻而中毒死亡。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对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更换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管阀件。
2.对各种管道支架进行检查,没有的均补装铁件或水泥件支架。
3.疏通厂内应设有安全通道。
4.停车检修期间对贮存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场所周围设置防护拦,并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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