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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12·15”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透水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9日

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的透水事故,造成22人被困,其中20人获救,2人死亡。

一、事故地点基本情况

盗采点位于杜西沟村东南200米,东西两侧为低山丘陵,中间为宽200-300米的狭长河谷地带。

该盗采点采用井工开采,以掘代采,没有图纸和技术资料。井口位置隐蔽,在村北“河滩里”场地开挖暗道170余米,建有传送皮带,暗道出口用钢板覆盖黄土杂草伪装,采用液压开启。暗道尽头建有暗堡,设有暗立井、提升绞车、鼓风机、小型装载机等设施。暗立井直径约1.5米、深度约38米,内装备一提升小罐笼,用于提煤、运料与人员升降。井下布置有一条50余米的水平巷道,在巷道两侧分别布置3个上山作业巷、3个下山作业巷,透水点位于下山巷的中部作业点。

二、事故直接原因

犯罪嫌疑人违法开采,打通盗采点附近采空区积水,大量采空区积水涌出,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盗采犯罪嫌疑人受暴利驱使,漠视法律法规、无视生命安全,胆大妄为,铤而走险,组织实施盗采活动。

2.孝义市自然资源部门、矿业秩序督查部门、公安部门以及西辛庄镇党委、政府对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收受盗采犯罪嫌疑人财物,放纵非法采矿。

3.国网孝义市供电公司供电所部分工作人员收受盗采犯罪嫌疑人财物,违规给非法采矿点供电。

4.孝义市委、市政府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力,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打击非法采矿的决策部署不力,对孝义市打击非法采矿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对孝义市自然资源局、西辛庄镇政府等部门打击非法采矿巡查、排查、取缔等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失管失察。

四、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共对7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杜小军(杜西沟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等23人批准逮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薛建国等13人批准逮捕。对孝义市政府副市长,市矿业秩序督查大队副大队长、中队长,西辛庄镇人大主席,西辛庄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国网孝义市供电公司西辛庄镇供电所所长等6人因腐败、充当保护伞,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孝义市市长、常务副市长(2人于2021年12月被免职),孝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西辛庄镇党委书记、原党委书记、镇长,孝义市矿业秩序督查大队大队长,国网孝义市供电公司经理、营销部主任,西辛庄派出所所长、原所长、副所长,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主任等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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