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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煤矿“5.22”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09日

5月22日23时,采煤四队在113507高档普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
        5月22日,采煤四队四点班在113507高档普采工作面中巷向机头方向回采。约23时,距中巷22.9米处移溜过程中,该班班长曹某某发现此处有长5米范围内没有打贴帮支柱,支护强度不够,当即安排职工补打贴邦柱,在支护过程中,煤壁区顶板突然来压下沉,造成该处(长5米、宽3米、高度1.0-1.5米)冒落,正在此处检查移溜子的验收员任某在向机尾撤退时,未及时跑出冒顶范围,被冒落的煤矸埋压。事故发生后,班长曹某某带领本班工人进行抢救,23日零时20分将任某救出,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23日1时35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顶煤离层冒落,埋压致死任某。
        2、重要原因:
       (1)工作面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裂隙比较发育,割煤后没有及时支设临时贴帮支柱,形成局部空顶,造成顶煤离层,导致突然来压发生冒顶。
       (2)现场管理松懈,班长、质量验收员、安全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支柱迎山无力、初撑力低、无贴帮支柱、支护质量差等重大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间接原因:特殊地段开采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三、事故点评:     针对这起事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发生冒顶的区域恰在工作面中部地质变化带,没有进行贴帮支护的地段,距离中巷22.9米,矿山压力较大,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支护。可是,当班在生产过程中,竟然在该处5米范围未进行贴帮支护,形成局部长时间空顶,直到移溜时,方才发现隐患。由此说明,现场人员的防患意识差、责任心不强,对空顶作业可能造成的恶果认识不足;当班班长、验收员对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严、不细;支护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   2、该工作面在过中巷期间出现地质变化,无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无区队干部跟班,说明区队和管理科室对工作面出现的变化重视不够,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技术管理滞后。   3、劳动组织相对混乱。在补打贴帮柱进行加强维护期间,验收员进入煤壁侧检查移溜情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劳动组织的相关规定。     4、事故预防和出现险情时的应急措施不力。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处在安全的地点,并清理好退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显然,当班验收员的行为不符合此项规定,致使在预防不力的情况下,撤退不及,被冒落的煤埋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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