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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大义乡岸金红星联办矿“9·15”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26日

    煤矿与衡阳市矿山救护中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矿井安全管理机构:设矿长1人(胡召官),负责矿井的全面工作;设生产技术副矿长1人(谷应华),负责工程布置、开拓部署、产量等工作;设技术负责人1人(朱伯文),负责测量、采掘工作面技术管理;设安全副矿长1人(胡金平),负责井下安全工作;并下设3个带班长轮流负责带班下井,负责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管理。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为-137m水平南大巷2石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该煤上山已掘进约10m。

    现场勘探时发现该事故地点周围平岩巷内褶皱发育,沿煤平巷顶底板起伏较大,煤层呈鸡窝状,尖灭现象明显,煤层较松散。沿煤上山及沿煤平巷顶板为灰黑色粉砂岩,较破碎。沿煤平巷及上山口断面形状为梯形,杠四方栌加强支护。木材规格φ70~120mm,沿煤上山采用梯形棚架木支护,棚距0.5~0.7m,木材规格φ70~120mm,该上山已穿上部采空区。

    该事故沿煤上山工作面通风采用7.5kw高压离心式风机,风机出口至-137m水平运输石门为φ200m化纤风筒再接塑料胶管(φ150m)再接帆布风筒至工作面。局扇安装在主井底场进风侧10m处。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8年9月15日7时30分,带班长谷松柏组织召开进班会。在上一班作业人员把井下工作面情况向当班作了介绍后,谷松柏安排12人下井到3个作业地点作业,其中-137m水平运输石门北岩掘进工作面4人,-137m水平南大巷2石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事故地点)4人,-170m水平北大巷岩掘工作面4人。8时,安排去-137m水平南大巷2石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事故地点)作业的大工谷志文、朱红华(死者)、小工谷仍飞、谢明生4人开始下井,8时40分左右到达工作面。在工作面作业之前,带班长谷松柏来到该工作面,在检查了工作面安全情况后,要求朱红华4人先在挡头打好安全挡防止煤矸滚落,然后用钢钎插一个炮眼掘进放炮。安排完毕后,谷松柏离开了该工作面。4人开始作业,大工谷志文、朱红华负责掘进、支护,小工谷仍飞负责扒煤,小工谢明生负责推车。10时左右,已架好1架棚,谷志文、朱红华把新架的棚和前班的2架棚抬了边栌。抬好栌后,朱红华继续在挡头挖煤,谷志文对朱红华说要下去休息会,顺便喝点水。过了一会谷志文又来到工作面砍料做支护,朱红华对谷志文说刚才挖出一个小洞口,已穿采空区了。谷志文到工作面挡头看到后,叫朱红华先等一下,等他打好安全挡再挖(用5-6根木支挡住采空区的矸石)。然后谷志文到下山口去拿木材。10时30分,朱红华继续在工作面当头挖煤,突然采空区来压,顶板掉渣,大量煤与矸石冒落,朱红华躲闪不及被煤埋住。而谷志文此时正准备把把木材运上去,发现有煤矸往下滚落,赶紧往后躲开了。此时他发现工作面当头垮了约10多斗煤矸将朱红华埋住。事故发生后,谷志文立即让在下山口扒煤的谷仍飞出去向带班长谷松柏报告。谷仍飞马上叫推车小工谢明生去通知。谷志文和谷仍飞赶紧扒垮落的煤。谷松柏在接到谢明生的报告后,立即让谢明生通知-137m水平运输石门北岩掘工作面的人去参加抢救,自己赶到主井底车场电话通知地面生产技术副矿长谷应华之后迅速赶到出事地点进行抢救。经抢救人员的奋力抢救,朱红华于10时45分抢救出来,此时生产技术副矿长谷应华也赶到事故地点,发现谷松柏等正在对朱红华进行人工呼吸,但因被煤埋住时间较长,人工呼吸无济于事,经检查,朱红华已经死亡。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五、事故性质及原因

    (一)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

    1. -137m水平南大巷2石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区段地质结构变化明显,褶皱发育,煤层松散易垮落,煤层顶板为粉砂岩,易碎,抗压强度差。

    2.作业人员在巷道掘进误穿采空区后,没有立即停止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三)事故间接原因

    1. 煤矿技术管理不到位。-137m水平南大巷2石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前没有进行设计,没有查明附近采空区情况,没有留设保安煤柱。

    2.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保、互保能力差。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 煤矿要认真执行煤矿监察监管部门指令,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一律不得组织生产。

     (二) 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查明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查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误穿采空区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三)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工人必须进行72小时的入井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对在职职工必须进行定期轮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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