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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永兴县金龟镇庙背冲二矿较大水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06日

        2007年7月18日20时30分,郴州市永兴县金龟镇庙背冲二矿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失踪、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57.5万元。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永兴县金龟镇庙背冲二矿。
        2、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3、事故时间:2007年7月18日20:30时。
        4、事故地点:
        透水地点:矿井落底水平+16m水平二斗口四上山沿煤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地点:+16m水平一斗口上山沿煤掘进工作面。
        人员伤亡地点:在+16m水平二斗口四上山沿煤巷。人员受伤地点:在+16m水平一斗口上山沿煤巷与三平巷交叉处。
        5、事故类别:水害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 4人死亡、1人失踪、1人重伤。
        7、直接经济损失:157.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该矿2001年元月建井,2002年元月竣工投产。斜井开拓,原生产能力为2万t/a ,2004年10月经白沙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和有关部门批准扩改为3万t/a。该矿原属省定遗留问题矿井,2006年8月经过竣工验收后,先后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现有主井、风井两个井筒,在+16m水平布置生产水平。全矿有职工50余人。
        2006年11月,根据上级有关煤矿关闭整合政策,该矿拟定为被整合关闭矿井,按照市县有关要求,停产进行资源整合。该矿采矿许可证2006年12月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至2007年4月,庙背冲二矿与金龟镇鸿垅煤矿签署了整合协议,但由于整合关闭煤矿新的政策规定的实施,至“7.18”事故发生时,永兴县人民政府尚未作出关闭决定,整合工作尚未进入实施阶段。2007年春节以来未通过永兴县有关部门的复产验收。
        (二)矿井基本情况1、持证情况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12月,已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8月,被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12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矿长李聪智(2006年8月离职)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承包矿长许永德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2、开采技术条件
        矿井处于白沙矿务局永耒矿区竹叶塘向斜东翼,矿井范围内构造形态呈单一的单斜构造。矿井范围内断层、褶皱不发育,构造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
        (三)事故地点概况
        发生透水事故的地点为+16m水平二斗口三平巷四上山沿煤掘进工作面。该工作面已掘进到+60m以上,已接近老窑。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巷道高落式采煤方法、电煤钻打眼、放炮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在事故发生前,该矿煤上山和+23m以上煤平巷没有进行探放水措施。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为+16m水平一斗口上山沿煤掘进工作面回煤区。此处标高已到+50m左右,工作面回煤的地方回空高度达5-8米,事故当班检查CH4浓度为2-3%,瓦斯积聚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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