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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秀公司岳城煤矿“4•27”顶板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24日

        1、事故经过
       
2011年4月27日5时30分,岳城煤矿综掘队生产五班和生产六班出勤的32人在本队交接班室参加班前会,会议由当日值班干部、生产副队长郭某主持。会上郭某安排生产五班在13051巷3号横川进行掘进工作,跟班干部、副队长苏某强调了当班安全注意事项,生产五班班长马某对出勤的12名工人进行了具体的岗位分工。同时矿安监科召开班前会,安排安检工王某负责该工作面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8时许,生产五班出勤人员相继到达13051巷三号横川工作面,与上一班进行交接班后开始作业。11时许,割完第二排煤后,班长马某进行了敲帮问顶,其他人员按岗位分工准备支护材料进行临时支护。12时许,马某、于某站在支架上右帮一侧联接顶部的金属网时,看到李某扛着风钻进到空顶下,班长马某对李某说:“没有联好网,顶板没有接顶,不敢进去。”李某将风钻放下后就出来了。大约2分钟后,工作面迎头顶板突然垮落,马某、于某听到响声后,及时躲避,然后到工作面观察,看到李某头朝外,脚朝里,仰面躺在地上,头部流血,左腿和胸部被掉落的矸块埋压住,叫李某无应答。见状,马某、于某等人赶紧将压在李某身上的矸块挪开,同时发现原先放在综掘机后的压风管在其身旁,然后当班其他工人用担架将李某抬上井,送往晋煤集团总医院进行抢救。13时40分,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岳城煤矿综掘队掘进工李某违章进入空顶区域,被顶板冒落的矸石砸伤致死,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①岳城煤矿综掘队现场安全管理有漏洞,对职工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不力,致使《13051巷与13052巷横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得不到有效落实,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②岳城煤矿有关部门业务保安不到位,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有漏洞,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③岳城煤矿日常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个别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④沁秀公司对岳城煤矿安全监管不到位,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3、防范措施
        (1)岳城煤矿要完善规程措施,并认真贯彻,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落实到现场,杜绝麻痹思想和违章行为,坚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不安全不操作”。
        (2)岳城煤矿在掘进过程中,要加强顶板观察,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敲帮问顶工作,确保现场作业环境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3)岳城煤矿在掘进过程中,要研究做好临时支护工艺,确保临时支护的支护质量能够保证安全。
        (4)岳城煤矿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5)沁秀公司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针对这起事故举一反三,查找顶板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加大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搞好安全生产。
        (6)各矿井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支护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隐患;集团公司生产处牵头要认真研究改进临时支护工艺,确保临时支护能够保证职工的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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