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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鑫天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17日,溧阳市鑫天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彩钢瓦翻新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授权,2018年3月19日,由溧阳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监察委、上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依法成立了溧阳市鑫天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分现场勘查、企业管理、技术分析、责任追究4个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和人员等情况。

1、溧阳市鑫天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地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溧阳市上兴镇工业园区,经营者:黄光明,经营范围:金属制品锻造,五金件制造、加工,机械配件铸造等。

2、工程情况:2018年初大雪,造成成品车间和轧辊车间屋面彩钢瓦破损。鑫天地公司计划对两车间屋面彩钢瓦进行翻新。彩钢瓦翻新工程总面积约1250平方米,总造价20万元。

3、彩钢瓦翻新工程用工情况:2018年1月底,鑫天地公司采购部部长林承德将成品、轧辊两车间屋面彩钢瓦翻新工程承包给谢树见。双方口头约定由鑫天地公司购买所需材料,谢树见组织工人进行施工。2018年2月底,3位工人全部到位,分别为谢树见、周成树、张祝,三人均无登高作业资质。

4、死者情况:谢术成,男,1966年12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512223196612166576,户籍地址:重庆市忠县新立镇狮子村二组68号。主要从事彩钢瓦拆卸工作,事故当天谢树见安排其拆除轧辊车间屋面彩钢瓦。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鑫天地公司轧辊车间屋面。屋面面积800平方米,距离地面约13米,彩钢瓦屋面有直径约为1米的破口,事故地点下方为车间过道。

(事故现场一) (事故现场二)

(三)施工情况

由于成品车间屋面破埙严重,因此计划先对成品车间进行翻新,3月初工程开始,至3月15日左右成品车间彩钢瓦翻新完成。3月16日左右,谢树见组织3名工人对轧辊车间彩钢瓦进行翻新,安排谢树成、周成树两人在屋面拆卸彩钢瓦螺丝,张祝在地面辅助谢术成、周成树,负责接收拆卸下来的材料和传递工具等。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3月17日上午8时左右,谢树见组织工人谢术成、周树成开始彩钢瓦拆卸作业,谢树见在现场监护。中午11时30分左右,谢术成、周成树两名工人停止作业,稍作休息。

中午12时许,谢术成、周成树两人再次爬上车间屋面进行彩钢瓦螺丝拆卸作业,谢树见在作业现场监护。至12时30分左右,谢术成在完成一处作业地点彩钢瓦螺丝拆卸作业后,转移至另一处作业地点时,踩上屋面彩钢瓦,彩钢瓦破裂,造成谢术成摔落至车间地面。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谢树见跑至谢术成坠落地点查看,发现谢术成还有意识,口鼻处均有少量血流出。鑫天地公司黄坤美也赶至现场,黄坤美立即安排公司车辆,随同工人周成树将谢术成送往溧阳市人民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上兴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协助企业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目前死者赔偿工作已经完成。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谢术成不具备登高作业资质,在彩钢瓦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擅自解开安全带扣,从彩钢瓦屋面摔落,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未按规定发包工程项目。鑫天地公司将彩钢瓦翻新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方。

2、未按规定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彩钢瓦翻新工程施工方未按规定组织制定彩钢瓦施工方案,交由鑫天地公司审核。

3、隐患排查制度执行不全面。鑫天地公司虽然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但巡查不认真、不深入。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明显的违章作业行为。

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鑫天地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外包工程工人进场前的培训,在工程施工期间也未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溧阳市鑫天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人)

谢术成,彩钢瓦翻新工程工人,其安全意识淡薄,在登高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擅自解除安全防护措施,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其他建议

谢树见,彩钢瓦翻新工程承包人。作为该工程承包人,其组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人进行登高作业,且未在施工前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在现场监护过程,未发现工人违规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存在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鑫天地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工程承包关系。

林承德,鑫天地公司采购部部长。作为企业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未按规定组织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施工现场巡查不认真、不到位,未发现现场工人违章作业行为。同时,作为鑫天地公司外包工程负责人,将企业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个人,未尽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鑫天地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黄光明,鑫天地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违规发包工程项目。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导致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鑫天地公司违规发包彩钢瓦翻新工程,且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由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鑫天地公司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并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鑫天地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企业各级安全管理职责。作为冶金企业,车间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企业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辨析车间和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全面认真排查作业现场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鑫天地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外包工程项目发包给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告知施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因素。同时,对外包工程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巡查制度,对发现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违章作业行为再次发生,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3、上兴镇地方政府要引以为戒,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要求落到实处。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安排,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统筹谋划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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