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3日

 事故概况:

  2002年1月14日,在上海某总公司总包、某装潢有限公司分包的高层工地上,(因2002年1月11日4号房做混凝土地坪,将复式室内楼梯口临边防护栏杆拆除,但由于混凝土地坪尚未干透,强度不足,故而无法恢复临边防护设施。项目部准备在地坪干透后,再重新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然后安排瓦工封闭4号房13层施工墙面过人洞)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王某,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安排本公司二位职工到4号房13层封闭施工墙面过人洞,普工李某负责用小推车运送砌筑砖块。上午7时左右,李某在运砖时,由于通道狭窄,小推车不能直接穿过墙面过人洞,李某在转向后退时,不慎从4号房13层室内楼梯口坠落至12层楼面(坠落高度2.8m)。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其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因做地坪楼梯口防护栏杆被拆除,混凝土尚未干透临边防护栏杆未能复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项目部放松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导致分包违反施工顺序、违章指挥,擅自安排工人进行砌筑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主要原因

  违反施工顺序、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1.由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召开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会议,重申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生产不忘安全,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整改工作。

  2.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管理措施一定要落到实处。安排工作前首先要对工作环境认真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安排工作。对危险作业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重点加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并在施工中派专人进行监护。

  4.落实总、分包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5.分包单位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安排施工任务,必须事先征得总包项目部的同意,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事故处理结果

  1.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4万元。

  2.事故发生后,总、分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总包公司对项目部教育管理不严,监控不力,导致项目部管理混乱,法人代表作深刻检讨。

  (2)分包现场负责人王某,违章指挥,擅自安排工作,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辞退,并处以罚款。

  (3)总包项目经理陈某,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4)分包职工李某,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但已死亡,故免予追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