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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强度不够断裂 吊物坠落倾翻压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7日

  2007年7月II日13时05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特种冶金厂电渣分厂行车在吊运保温罩时,吊运链条断裂发生一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158.7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7年7月II日13时05分左右,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特种冶金厂电渣分厂丙班炉前工于xx在指挥行车吊运48号保温罩(高度2.78米,外径1米,内径0.84米,重量1.15吨)脱锭时,将保温罩提升离地面约2米高度后,行车小车由西向东吊出保温罩摆放区后,大车再往北平移时,吊运链条突然断裂,保温罩坠地后向东倾翻,压至正蹲在92号炉前包扎进出水箱皮管的丙班作业长陶xx(男,38岁,冶炼工)后背,陶xx倒地。后将陶xx急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淞分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35分死亡。

  经调查:4月28日,特种冶金厂在对电渣分厂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保温罩上用于吊装的钢丝绳(吊索)有断股现象,口头要求电渣分厂立即整改,将钢丝绳换成链条。电渣分厂厂长高xx将此事交给分厂兼职安全员姜xx负责,姜xx安排电焊组组长沈XX完成此项工作。沈XX当时在作业现场未找到链条,而后在小库房内发现了镀锌链条。于是向姜XX汇报,并推荐由该组电焊水平较高的周XX来焊接。姜XX即请示高XX是否用该链条焊接后使用,高XX予以默认。周xx遂在现场协力工的帮助下,用“502”焊条将包括48号保温罩的6只保温罩更换的镀锌链条拼头焊接,经由高xx、姜XX、沈XX一同在现场查看无异常后,保温罩进入使用流转过程。48号保温罩在7月II日使用过程中链条环缝处(非手工焊接环)突然断裂,致使保温罩脱落。

  查看“圆环链合格证书”,镀锌圆环链条级别为:普通链条;材料: a235;公称直径8mm;内长24mm、;外宽16mm,;长度:25米/条。破断试验负荷400kg;拉力试验负荷:300kg。该链条一般用于防护栏使用。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在吊运48号保温罩过程中,错误使用普通镀锌圆环链条作为吊索,强度不够导致受力拉断。

  (二)间接原因

  1、电渣分厂在现场吊索具的选型、修理、点检、安装、实物管理上,没有按照特殊钢分公司及特种冶金厂2006年颁布的《电梯、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2、在保温罩更换使用普通镀锌链条后,进入使用过程长达2个多月时间内,末发现此隐患。

  (三)主要原因

  电渣分厂对吊索具的使用没有按照特殊钢分公司及特种冶金厂

  2006年颁布的《电梯、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错误使用普通镀锌圆环链条作为吊索。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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