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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2•19”围墙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7月11日

2022年2月19日13时许,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发生一起挡土墙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以下简称阳春市“2·19”坍塌事故)。

事故发生后,潭水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向阳春市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即指示,务必尽全力救治伤者,并安抚好死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情绪,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吸取事故教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为及时、准确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2月25日,阳春市政府依法成立了阳春市“2·19”事故调查组,并由市府办副主任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潭水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运用科学手段分析论证,认真负责查明事故情况,坚持调查和整改并重。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以下简称“路面硬化工程”)

建设单位: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施工单位: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为完善潭水镇交通道路水平计划建设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设计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公路全长535m;公路等级四级;路基宽5.0m,砼路面宽4.0m;路面类型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指标:抗折强度4.0Mpa,砼路面厚度20cm。该工程预计工期是2022年2月16日至4月16日。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在2022年1月17日邀请广东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扬柏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对该路面硬化工程进行报价招标。1月19日,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以最低价取得该路面硬化工程。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已与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依法依规聘请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对该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2022〕*),如图1所示:

图1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01.png

图1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02.png

图1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就该路面硬化工程已签署《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承诺书》。其中挡土墙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是十天,挡土墙建设施工步骤:挖基础,监理检验基础,用混凝土建设底部,装模板,建设挡土墙上半部分。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本市的县道、乡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依法巡查侵占,毁坏所辖公路及设施的违法行为。现有人员共81人,配备正站长1名,副站长4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工程技术股、养护股、路政股。

2.设计单位: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莫*;住所:阳江市江城区;经营范围: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土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03月08日;营业期限:长期。资质等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3.施工单位: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骏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21年03月12日;法定代表人:冯*;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壹佰壹拾捌万元;经营期限:长期;住所:阳春市春城街道;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该公司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已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1〕*)。

2022年2月15日,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与达骏公司就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负责人是冯*,施工现场负责人是王*,安全员是冯*,负责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监理单位: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国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等级:公路工程甲级,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发证日期:2018年09月19日,有效期自2018年0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2021年12月中交国际在阳春市在阳春市河西街道。李*担任中交国际阳春监理部负责人,该监理部有人员5人。现有人员监理资质情况:伍*(证书编号:*)、陈*(证书编号:*)、叶*(培证字第*号)。

在2022年2月15日,阳春监理部通过三方报价竞标获得该硬化工程监理项目,与业主单位(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签订监理合同。

(三)事故相关人员

1.冯*  达骏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工作事务。

2.王*  达骏公司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现场事宜。

3.冯*  达骏公司安全管理员,在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该工程的安全工作。

4.李*达骏公司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木工班组组长。负责该工程挡土墙项目较模、拆模工作。事故发生当天同意吴*、刘*、周*、肖*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标准2.5MPa时进行拆模。

5.吴*、刘*  达骏公司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施工人员,负责对挡土墙的模板拆除工作。吴*、刘*没有经过任何拆模技术安全培训,在该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拆模施工是依照以前拆模经验进行拆模。

6.肖*、周*  达骏公司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杂工。工作任务是将吴*、刘*两人撬松的模板拾到路面上。

7.李*中交国际公司阳春监理部主要负责人、路面硬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陈*因疫情影响无法履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经建设方同意委托李*作为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该路面硬化工程的安全监理事务。

8.叶*中交国际公司阳春监理部员工,在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施工现场担任现场监理员,负责该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工作。在事故发生当天未能及时发现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未有效阻止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四)事故现场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该挡土墙坍塌事故发生于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处。

2.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中午12:55分许。

3.现场测量情况:坍塌围墙地基宽度0.56m,坍塌围墙顶部宽度0.48m,坍塌围墙竖向高度2.45m,鱼塘底至路面垂直高度3.3m。该事故挡土墙坍塌长度30m。事故现场如图所示:(红色圈即死者被混凝土块掩埋位置)

图2 事故现场情况01.png

图2 事故现场情况02.png

图2 事故现场情况03.png

图2 事故现场情况

4.事故现场天气:雨天天气,温度11℃左右,微北风。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在2022年2月17日发布的预警信息(见图3):18日至22日,全省持续降温并伴有中到大雨,过程日平均气温下降7度到10度。

图3 事故发生当天天气情况.png

图3 事故发生当天天气情况

5.公路挡土墙拆模标准

根据《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如混凝土浇筑的间歇时间已超过前层混凝土初凝时间或重塑的时间,则应停止浇筑,需等前层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按工作缝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浇筑。混凝土达到2.5MPa强度所需的硬化时间,应根据工地实际资料决定,如无可靠试验资料,可按表13.7.34 (见图4)所列数据采用。

图4 《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表13.7.34.png

图4 《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表13.7.34

由于该工程未提供可靠试验资料,现根据该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所采用C25混凝土,及阳春市2022年2月18日室外温度12-18℃、2月19日室外温度7-11℃。判断该工程挡土墙侧模拆除标准应间隔不少于2天。

该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实际拆模时间:挡土墙混凝土在2022年2月18日下午浇筑完成,拆模时间为2月19日早上,间隔不足2天,混凝土强度不足2.5MPa,不符合拆模混凝土强度标准。

6.挡土墙拆模:先拆除靠近鱼塘的模板,然后开始去掉靠路模板的支撑杆,从上至下拆除模板。吴*和刘*负责将模板撬松,然后肖*、周*两人负责将被撬松的模板拾到路面堆放。

(五)涉事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该站依法依规聘请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对该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ZJGJYC【2022】004),该合同第四条“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中甲方第二点明确指出“2.……对乙方派到工地的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发出书面指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作为甲方对监理人员工作要求不严格,对工程项目工作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2.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如实记录公司对施工队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未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  是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阳春市设立监理部。该监理部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未能安排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关键工序进行旁站,作相应记录;在刚浇筑完混凝土后,监理员叶*只口头通知现场负责人王*2月19日暂停施工,但未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第7点规定签发该项目工程暂停令。

(六)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情况

1.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与综合规划股该部门已对路面硬化工程设计图设计进行批复(春交复〔2021〕115号),对路面硬化工程发出《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春交监〔2022〕1号)。该部门对其责任范围内各项目有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有记录资料和图片。

2.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2020年8月15日中共阳春市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阳春市潭水镇委会、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春印发〔2022〕16号)中“第三条……(三)…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及“第四条……(十)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辖区内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两项规定,潭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有监督、管理辖区内公路建设职责。一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开展辖区内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该农业农村办对其责任范围内项目已履行其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记录和图片。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2月16日,潭水镇路面硬化工程施工队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

2月17日,李*、肖*(死者)、周*(伤者)、刘*、吴*对该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施工,当天主要负责该工程挡土墙项目较模工作,较模长度为535m。

2月18日,当天工作为浇筑挡土墙混凝土,不是李*等人工作范围,不在现场。

2月19日早上7:30许,气温11℃左右,肖*请示李*是否施工,李*回复肖*她们要是没问题就施工。肖*、周*、吴*和刘*发现早上没下雨,就来到工地开始拆模,拆除范围是2月18日已浇筑完的挡土墙。吴*、刘*负责将模板撬松,肖*、周*负责清理被撬松的模板。拆了一段时间后下起小雨。

中午12:55分。挡土墙还剩最后一块模板没拆,吴*已经回到路面,剩余的模板由刘*拆着。当时肖*、周*在距离刘*约3m处拾模。刘*突然发现挡土墙有晃动的迹象后,喊了一声“墙要塌了”就跑出挡土墙坍塌范围,而肖*、周*两人还未跑开,挡土墙就发生坍塌了,肖*被坍塌的混凝土块掩埋,周*被坍塌的混凝土块压住下半身。

事故发生后,吴*在现场用钢管撬压在周*身上的混凝土块,想将周*救出;刘*去打电话通知李*,过了几分钟,来了一辆挖掘机参与救援,十分钟后将肖*、周*救出。潭水镇卫生院在12:59分接到救援通知,13:10分潭水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潭水镇派出所在13:20分接到报警并立即赶往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协调工作。肖*,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20多分钟后失去生命体征;周*无生命危险,腰部及腿部受伤,送往阳春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急救,拨打120电话,设置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并通知肖*、周*家属。接报后,潭水镇人民政府、阳春市交通运输局、潭水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于14:30均已到达现场,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善后处理情况

经涉事单位与死者、伤者亲属多次协商,2022年2月24日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肖*)家属人民币87.2万元;涉事单位已为伤者(周*)垫付医疗费用,正在阳春市人民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目前死者亲属情绪稳定,没有对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死者:肖*,女,43岁,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潭水镇竹塘村委会枝塘自然村,是达骏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施工人员。

伤者:周*,女,58岁,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潭水镇翔南村委会新屋自然村,是达骏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施工人员。该伤者在2月19日事故发生后进入阳春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其入院诊断:“1.右髂骨粉碎性骨折;2.右侧骶骨骨折;3.双侧耻骨上下骨折;4.右侧骶髂关节脱位;5.L5椎体横突骨折;6.腰部软组织挫伤;7.腰段脊髓震荡。”

(二)直接经济损失

2022年2月24日涉事单位已与死者肖*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肖*家属人民币87.2万元;目前已垫付伤者(周*)医疗费用,具体赔偿双方约定伤者出院再议。

四、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肖*、周*、吴*、刘*四人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不足2.5MPa时进行拆模,安全意识缺失、冒险作业,违反《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规定。肖*、周*等人上述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公司对施工队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制定本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导,对路面硬化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未能安排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关键工序进行旁站,作相应记录;在刚浇筑完混凝土后,监理员叶*只口头通知现场负责人王*2月19日暂停施工,但未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第7点规定签发该项目工程暂停令;对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阳春市“2·19”围墙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肖* 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标准2.5MPa时进行拆模,安全意识缺失、冒险作业,违反《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  作为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如实记录公司对施工队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未组织制定本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  作为阳春市广茂线K269+226潭水道口平改立项目绕行村道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该监理部未能安排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并作相应记录;在刚浇筑完混凝土后未依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第7点规定签发该项目工程暂停令;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导不到位。违反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中第2.0.13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第5.2.11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冯*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达骏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李*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主要负责人、路面硬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作为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未能安排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并作相应记录;在刚浇筑完混凝土后未依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第7点规定签发该项目工程暂停令。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1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王*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作为该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公司对施工队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未参与制定本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2月18日浇筑完混凝土后未组织施工队人员开会通知木工班组施工人员停工事宜;未能及时发现、阻止拆模施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项。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冯*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安全员。作为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及时向公司进行汇报在事故当天施工队人员施工情况,未能及时有效阻止和纠正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李*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组长。作为该项目木工班组组长,入职达骏公司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未对肖*、周*、刘*、吴*4人进行拆模安全技术交底;同意肖*、周*、刘*、吴*4人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标准2.5MPa时进行拆模,违反《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规定。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叶*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员工、路面硬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员。作为该工程监理员,未能对现场施工作业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并作相应记录;未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巡视,并作相应记录;未召开监理会议向施工队通知停工事宜;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在事故发生当天未能及时发现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未有效阻止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1条规定,建议由阳春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建议单位内部处理人员

1.吴*  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施工人员,负责对挡土墙的模板拆除工作。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凭借自己以往的拆模经验拆除模板,安全意识缺失、冒险作业,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标准2.5MPa时进行拆模,违反《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规定。建议由达骏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2.刘*  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施工人员,负责对挡土墙的模板拆除工作。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凭借自己以往的拆模经验拆除模板,安全意识缺失、冒险作业,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标准2.5MPa时进行拆模,违反《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规定。建议由达骏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3.周*  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路面硬化工程挡土墙项目木工班组杂工,入职达骏公司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安全意识缺失、冒险作业,在挡土墙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标准2.5MPa时进行拆模、拾模,违反《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中第13.7.34条规定。建议由达骏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六)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处理人员

1.吴*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主要职责是分管公路养护工作、部分工程项目管理,将该路面硬化工程安排由高金有负责跟进。作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对工程项目工作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建议由阳春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2.高*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公路中级工程师,负责跟进该路面硬化工程。作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公路中级工程师,未对该工程的重要步骤工序进行现场查看;对工程项目工作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建议由阳春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七)建议安全生产约谈单位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对中交国际和达骏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严,对工程项目工作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建议由阳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八)其它处理建议

如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发现上述人员或其他人员涉案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一)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切实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关键工序旁站、巡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实效,杜绝走马观花的检查行为,切实有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权益。

(二)广东达骏建设有限公司

要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施工方案和措施;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要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春监理部

要严格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切实承担起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加强从业人员的作业资格审查,加强从业人员岗前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对危险工程要按照规定编制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部位加强派专人旁站,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好施工安全关。

(四)有效管控公路建设安全风险

各镇(街)公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道路项目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严肃查处人员未经教育培训直接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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