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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县水东小学厕所塌陷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7年1月16日,江西省会昌县水东小学18个班级部分学生下课后拥进厕所解大小便,其中男生35人,女生69人,共计104人。因厕所横梁太小,负荷过重,导致中横梁断裂,82名学生(男16、女66)掉入粪池(当时粪水深1.06米),除26名学生自己爬上来以外,抢救上来56名,其中17名脱险,28名抢救无效死亡。11名住院治疗30~60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5千余元,社会影响极坏。工程建筑队木工周某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小学校长刘某某、副校长邱某某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
1982年10月,被告人刘某某、邱某某未经上级批准,在无设计预算、施工图纸,又无承包合同,无质量要求的情况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两人擅自决定兴建一砖木结构的校用公共厕所,并将此项目的泥木工程分别包给无证无照的亲友承建。周某某,具有19年木工经验,明知建厕所的木料是建校教室的剩余部分,难以使用,但未向校方提出有不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在长15.7米、宽4.64米的所内空仅放三根横梁,且三根横梁由六根旧小杉木组合而成。刘某某是该工程的主管人,邱某某是该工程的负责人,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不检查,不监督,放任被告周某某粗制滥造。厕所竣工后,未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于质量低劣,师生反映横梁摇晃,且厕所内的隔板有时松动脱落。被告人刘某某、邱某某仍不引起重视,不从根本上采取补救措施,仅要周某某进行简单修理。周某某在修理时,再次违反安全规范,在隔板柱中与人字架松动间隙塞入四公分厚的木板,致使厕所留下的隐患越趋严重,1987年1月16日上午,发生倒塌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无证无照承包工程。周某某无证无照接受水东小学公用厕所修建工程,施工中一味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简单图快,盲目蛮干,明知木料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不向校方提出。在厕所暴露质量问题后进行修理时又马虎草率,极不负责任,再次违反规章制度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不监督检查验收。刘某某、邱某某是工程的主管负责人,该厕所的修建,未经上级批准,没有设计预算、施工图纸,又无施工合同,擅自承包给无证无照的亲友承建,施工中不监督检查,竣工后也不组织验收,放弃职守,是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严格规章制度。对校舍、教室、厕所的修建,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任意放弃职守。
2.对于承包者或单位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建筑条例的单位或个人不能随意让其承包。承建中不符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的要求者,应勒令其停工,或者按照施工要求办事。否则应停止建筑,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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