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简况
1999年6月12日,广州某联营加油站施工作业人员在清洗油罐作业时,使用碘钨灯在罐口照明,加油站安全负责人出面制止并将其没收。但施工人员未听劝告,又找来一只同样碘钨灯使用,由于碘钨灯表面温度高,油气被引爆,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
(二)事故简析
这是一起外来施工人员引发的责任事故。
(1)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私自采用碘钨灯照明进行施工,由于碘钨灯表面温度高,达到油气引燃温度,才发生油气爆炸。
(2)近年来,由于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层出不穷,说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也说明建设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利。
(3)加油站属于危险行业,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施工中应派具备资质的监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