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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眉县一石化企业发生闪爆事故造成一死两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1日

 2016年2月18日上午9时28分,甘肃陇南人张某驾驶一辆油罐车在位于宝鸡市眉县金渠镇教坊村的宝鸡金隆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油库购买拉运燃料油,装油过程中,油罐车突然发生闪爆事故,并引燃大火。事故造成油库一名工作人员被烧死,另一名工作人员和油罐车司机张某受伤。

  宝鸡金隆源石油化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主要经营燃料油,共有员工11人。目前,该企业已被停业整顿,相关专业人员正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级安监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必须加强燃料油等液体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燃料油等液体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需通过装卸油鹤管、集油管、输油管和输油泵等专业设施在专业作业区域内完成,并且在专业区域周边设有可与周边环境有效隔离的设施,装卸过程中必须满足严格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要求。

  二是各相关企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掌握所装卸液体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基本信息,并熟知装卸设施、设备的性能、结构和使用要求的专业人员从事燃料油等液体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工作,并且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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