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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高压管道泄漏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07日

1、事故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13日15:10时,中铁十七局对承建的厦深铁路丹梓特大桥进行桥墩桩基施工时,重约3.8吨的桩锤打中了埋深约10米的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的高压天然气管道,致使管道受损破裂,引起管道内高压天然气泄漏。
截止2011年1月14日,经过30多天的艰苦努力,事故险情已全部排除,抢险取得圆满成功。
2、事故抢险过程

事故管道管径762mm,运行压力8.1Mpa,管径大、压力高,又处在泄漏状态下,随时都可能进一步破裂引起爆炸,危及周边800米区域内的居民区、学校以及22万伏高压走廊等,危险性极大。如果采取停气抢修是相对安全快速的方案,但是事故管道是供应广州、佛山、东莞等市的主要气源,一旦停气,会给下游几个城市带来严重影响。
3、事故发生经过调查
本次事故调查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007年6月,铁四院就厦深铁路与燃气管道交叉问题与大鹏公司进行初步沟通,希望其协助对交越位置的管道进行精确测量。

2008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会议要求铁四院与相关管线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要求报送改迁方案到深圳市规划局。
2009年12月,厦深铁路丹梓特大桥桥梁开工前,中铁十七局联系大鹏公司人员到现场查看。
    现场交越位置处于管道的90度转角,由南往北有179#、180#、181#三个标志桩,转角处没有标志桩(已经被其他第三方施工单位损坏),转角往西有183#标志桩。
2010年2月,中铁十七局根据大鹏公司人员现场指认,并结合181#和183#标志桩位置测算出转角坐标图。设计单位铁四院根据中铁十七局提供的电子坐标图确定了交越位置的294#墩桩设计图 。

2010年10月,厦深铁路丹梓特大桥295#墩桩基开始施工,大鹏公司提出要求开挖探明管道准确位置,并口头要求中铁十七局提交《管线保护施工作业方案》。
    11月,大鹏公司用探管仪确定了295#墩附近南北向5个管道坐标点,并书面提供给中铁十七局。中铁十七局在探挖点探到了南北向管道,管道距离295#墩净距离大于5m,探管深度9~10m。
294#墩附近的东西向的管道位置,大鹏公司人员说修绿梓立交公路时已经探过,与原指认位置一致,因此没有进行人工探挖探管。2010年10月25日,厦深铁路丹梓特大桥294#墩桩基开始施工。
2010年12月7日,在294#墩的8#桩施工前,大鹏公司向中铁十七局催要《管线保护施工作业方案》。
 2010年12月9日,中铁十七局向大鹏公司报送294#墩的《管线保护施工作业方案》,由于方案不符合大鹏公司提出的人工开挖探管要求,双方没有进行方案交接。
       当日下午,大鹏公司巡线保安发现深厦铁路施工方准备施工,经与大鹏公司负责人核实后,施工被制止。
事故给我们的启示:

1、规范事故预警管理,发生事故应及时通知下游等相关单位。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联动报警,为后期事故调查做好充分准备。
3、应急抢险过程应公开、透明,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

4、应急抢险装备、机具和人员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
5、规范管道信息资料和管道标识的管理。
6、严格落实管道保护协议的签订和保护措施的落实。
7、管道设施巡查和施工工地协调记录要注意存档备查。
8、管道巡查、维护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1)外委巡查管理;(2)巡查中潜在事故危害的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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