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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阳磷城厂赤磷车间“2.16”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2000年2月16日3时10分,贵州省开阳磷城黄磷厂赤磷车间1号转化锅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经事故技术鉴定组分析,原因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转化锅憋压,在压力超过转化锅所能承受的压力后,发生爆炸。

  造成转化锅憋压的原因:

  1.赤磷生产是用黄磷在隔绝空气的状况下通过长时间(60至70小时)加热制得,当加热到一定温度转化反应开始后,由于是放热反应,操作工必须小心控制温度,如温度控制不好(升温过快),反应剧烈,转化锅内黄磷和赤磷大量外溢,堵塞排气管,造成转化锅憋压,最终引起爆炸。

  2.事故发生时间是凌晨,气温较低,且只有1台转化锅生产,故尾气集中槽内水温较低,如排气管出品插入尾气集中槽水中,从排气管带出的黄磷蒸汽遇冷凝结(黄磷熔点44.1℃),造成排气管堵塞,使转化锅憋压爆炸。

  从该厂的生产工艺分析(设计单位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时,明确要求排气管不插入尾气集中槽水中),造成转化锅憋压的第1种可能性较大。

  二、技术鉴定组分析认为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是:

  1.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当班操作人员温度控制不当,升温较快,使转压锅内反应剧烈,大量黄磷和赤磷外溢,造成排气管堵塞。

  2.该工艺设计上存在不足。设计单位在提供的操作规程中,对温度控制不好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未明确指出,对应采取的措施也未明确;工艺操作上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表现在:(1)操作规程和设计不相符(设计要求排气管出口在尾气槽水面以上);(2)尾气集中槽设计不合理,没有设溢流口,无法控制水位,不得保证排气管出口在水面以上;(3)转化锅温度观察不方便,给操作控制带来一定困难。

  3.贵州省开阳磷城黄磷厂是乡镇企业,该项目未经过有关部门“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设计单位没有设计资质而跨省进行技术转让和设计,这反映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管理上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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