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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茶叶产地环境条件标准

标 准 号: 佚名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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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03月07日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建云、韩文炎、许允文、鲁成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产地和环境条件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空气、土壤和灌溉水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产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格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GB/T 7483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1898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6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4 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0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土壤质量 铅和镉的测定 KI-MIBK 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和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茶叶产地
具有一定面积和生产能力的栽培茶树的土地。
3.2
环境条件
影响茶树生长和茶叶产量与品质的空气、土壤和灌溉水等自然条件。
4 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4.1 总体要求
无公害茶叶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空气
茶园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无公害茶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日平均 1h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状态),mg/m3 ≤ 0.30 —
二氧化硫(标准状态),mg/m3 ≤ 0.15 0.50
二氧化铵(标准状态),mg/m3 ≤ 0.10 0.15
氟化物(F)(标准状态) ≤ 7μ/dm3 20μg/m3
1.8μg/(m3·d) —
注: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1h平均指任何1h的平均浓度

4.3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无公害茶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 目 浓度限值
pH值 4.0~6.5
镉,mg/kg ≤ 0.30
汞,mg/kg ≤ 0.30
砷,mg/kg ≤ 40
铅,mg/kg ≤ 250
铬,mg/kg ≤ 150
铜,mg/kg ≤ 150
注:重金属和砷均按元素总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4.4 灌溉水
茶园灌溉水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无公害茶园灌溉水质标准
项目 浓度限值
pH值 5.5~7.5
总 汞,mg/L ≤ 0.001
总 镉,mg/L ≤ 0.005
总 砷,mg/L ≤ 0.1
表3(续)
项目 浓度限值
总 铅,mg/L ≤ 0.1
铬(六价),mg/L ≤ 0.1
氰化物,mg/L ≤ 0.5
氯化物,mg/L ≤ 255
氟化物,mg/L ≤ 2.0
石油类,mg/L ≤ 10

5.试验方法
5.1.1 取样方法按NY/T 397 规定执行。
5.1.2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按照GB/T 15432 执行。
5.1.3 二氧化硫的测定:按照GB/T 15262 执行。
5.1.4 二氧化氮的测定:按照GB/T 15435 执行。
5.1.5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GB/T 15433或GB/T 15434 执行。
5.2 土壤
5.2.1 取样方法按NY/T 395 规定执行。
5.2.2 pH值的测定:NY/T 395 规定执行。
5.2.3 砷的测定:按照GB/T 17134或按照GB/T 17135 执行。
5.2.4 贡的测定:按照GB/T 17136 执行。
5.2.5 铬的测定:按照GB/T 17137 执行。
5.2.6 铅和镉的测定:按照GB/T 17140 或按照GB/T 17141 执行。
5.2.7 铜的测定:按照GB/T 17138 执行。
5.3 灌溉水
5.3.1 取样方法按NY/T 396 规定执行。
5.3.2 p值测定:按照GB/T 6920 执行。
5.3.3 贡的测定:按照GB/T 7468 执行。
5.3.4 铅和镉的测定:按照GB/T 7475 执行。
5.3.5 砷的测定:按照GB/T 7485 执行。
5.3.6 六价格的测定:按照GB/T 7467 执行。
5.3.7 氰化物的测定:按照GB/T 7486 执行。
5.3.8 氯化物的测定:按照GB/T 11898 执行。
5.3.9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GB/T 7483 或GB/T 7484 执行。
5.3.10 石油类的测定:按照GB/T 16488 执行。
6 检测规则
6.1 无公害茶叶产地应符合无公害茶叶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6.2 检验结果的数据修约按照GB/T 81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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