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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27号公告发布,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洁净厂房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