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全文

网友评论评论:6
1 楼: 游客 于 2021-03-16 评论道: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大,但无权、无相应利益。责、权、利不统一,依法履责难,安全管理的积极性经常受挫。
2 楼: 游客 于 2012-06-29 评论道:
国家级基本法律中的经济价值不宜直接标价,要不过几年还得再修改。
3 楼: 游客 于 2012-06-29 评论道:
倒底需要不需要注安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条文要有明确的说法,不能似是而非!否则影响较大。
4 楼: 游客 于 2012-06-26 评论道:
就这样定位注册安全工程师啊,和培训了几天的安全员没有区别,太可笑了
5 楼: haiyi770 于 2012-06-19 评论道:
好的 多为企业 公司想想
6 楼: 暖阳煦风 于 2012-06-05 评论道:
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了,弱势群体的地位提高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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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文 评论于 2024-05-07 09:46
合肥路由器 评论于 2024-05-06 17:42
游客 评论于 2024-05-0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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