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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职业性皮肤病的致病因素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9日

 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生产劳动中以化学、物理、生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为发病的主要原因,而引起的皮肤及其毛囊等附属器官的疾病。

  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该类疾病共有以下8种: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在生产劳动中能引起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原因被归纳为三大类:

  ①化学性原因。这是引起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原因,占职业性皮肤病的90%以上。根据化学物的作用机制,可将其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物三种。原发性刺激物的特点是接触这类化合物的时间、浓度、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所接触的局部皮肤就会有炎症反应。常见的原发性刺激物有:酸类、碱类、金属及其盐类、溶剂类,以及其他类如苯甲酰氯、硫酸二甲酯、甲酚、敌敌畏等。致敏物的特点是皮肤第一次接触这类化合物时并不起反应,而以后再接触时却引起炎症反应。生产中常见的致敏物有:染料、颜料及其中间物;显影剂类;橡胶制品的促进剂和防老剂;天然树脂及合成树脂;以及松节油、抗生素类、磺胺类、氯丙嗪、甲醛等。光敏物是指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的化合物。光敏反应是指某些化合物与皮肤接触并无反应,但经过特定波长的光线照射后,则可引起皮肤的炎症反应。常见的光敏物主要有:煤焦油、焦油沥青、蒽、菲、蒽醌基染料、吖啶、补骨脂素类、酚类化合物、卤代柳酰苯胺等。

  ②物理性原因。由其引起的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病率较低,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和化合物共同作用而致皮肤病。具体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机械作用如反复或持续的机械摩擦和压迫引起局部皮肤发生胼胝;石棉或玻璃纤维刺入皮肤刺激皮肤生成疣状物等。温湿作用如高温辐射能引起皮肤火激红斑或色素沉着;手长期在热水中工作,会引起手部皮肤浸渍、皮炎和糜烂等。长时间在日光下暴晒劳动,皮肤可出现晒斑和炎症;电焊可引起电光性皮炎;紫外线可引起急性皮炎等。放射线可引起急、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③生物性原因。生物性原因可分为植物和动物两类原因。植物如漆树、野葛、荨麻等能致皮肤炎症反应;茴香、柠檬、芸香、无花果等能引发皮肤光敏性皮炎。动物如螨类可引起螨虫皮炎,禽畜血吸虫尾蚴可致稻田皮炎,炭疽杆菌所致皮肤炭疽病;海蜇、水母等刺胞动物引起的刺胞皮炎等。预防职业性皮肤病的关键,一是隔断化合物接触污染皮肤;二是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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