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工贸企业锅炉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2日

1. 修理两台以上锅炉组成的供热系统,在进入锅炉内部工作之前,必须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的连通处符合规定的堵板隔断或将这些阀门关严上锁。
2.烟道,风遭、吹灰系统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地隔断。切断送风机,炉排减速器电机电源,挂上“禁止启动”警告标
标志牌。
3. 进入端烧室、烟道检修之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
气不流通烟道内部进行工作。
4.检修或清扫烟道、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必须打开所有的入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5. 进入汽包内检修,汽包应经充分冷却,温度应不超过4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6. 检修汽、水道时,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阀门不严泄漏的水或蒸汽聚集在检修的管道内。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
7.在关闭容器的入孔、手孔以前,必须清点人员、工具材料、以防遗留在内。转动机械检修完后,转动部位的防护
装置应妥善的安装复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