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下井一般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04日

 1、 下列人员不准下井:

 (1)经体检,不适应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 

(2)上班前喝酒的人员, 

(3)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

 2、职工下井必须注意: 

(1)注意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与照明,安全帽要戴牢,口罩必须戴好。 

(2)注意乘罐时,自觉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信号工指挥。 

(3)注意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防止压伤、碰伤和触电。

 (4)注意过道和工作地点的安全(如松石、片帮、陷落等),危险时要迅速离开,并告诉安全部门或工区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5)注意上下天井、采场时,要先发信号或呼喊,与上面取得联系后方可上、下天井。 

(6)注意在通过风门时,要随手关上风门,对开动的风机,不准随便关停。

 3、在井下不准: 

(1)不准擅自进入爆破警戒区、老采区、旧独头面、封闭区、陷落区和采场空洞区。 

(2)不准在正在放矿的漏斗和正在提升的斜井(斜坡)底和中间停留或通过。 

(3)不准在天井人行格上、下和中间,以及天井口、漏斗下面,有片帮冒顶征兆的地点停留或休息和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下。

 (4)不准随便敲打风水管(上天井联系和爆破例外),随便乱动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损坏安全防尘设施。

 (5)不准在工作面打赤膊、在井下睡觉、吵闹和开玩笑。 

(6)不准在电缆、电线、开关箱及抽风口等挂东西。 

(7)不准私人携带和销毁炸药和雷管,拾到残药、雷管应立即交爆破手处理。 

(8)不准任何人搭载电机车及牵引的矿车,在机械运转时不得接触和检修。 

(9)不准往竖井、天井、漏斗内丢东西。 

(10)不准在未检查和处理松石的井筒内作业 ,作业时必须派人守护好井筒上方的相通口。

 (11)不准在井下燃烧明火或烧电取暧。 4、附铜坑矿放炮时间规定: 夜班 3:30——4:30 7:30——8:00 早班 11:30——12:30 15:30——16:30 中班 18:30——19:30 23:30——0:30 5、大爆破注意事项: 

(1)按照大爆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撤离出警戒区域。 

(2)确认大爆破响炮后,才能进入警戒区域。 

(3)确认工作面的空气良好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