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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水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4日

1. 目的:规定胶浆房日常工作的操作安全要求,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2. 范围:适用于胶水领用所有操作人员。
3. 职责:
3.1 原料仓库管理员负责胶水仓库的原料领用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 所有胶水领用人员负责并执行本操作标准;
3.3 保安队长负责定期对胶浆消防设施安全检查、监督等安全工作。
4. 安全操作规程:
4.1 胶浆房工作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和相关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2上岗前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劳防用品,严禁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进入胶水仓库,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4.3 进入上岗前检查装卸搬运工具是否牢固,设备电器是否正常,禁止叉车进入胶浆房;
4.4 工作时应打开室内门窗和排风设施,保持良好通风;
4.5库房内及四周严禁动用电焊、气焊、焚烧、金属切割打磨等各类明火及产生火花的作业;
4.6搬运浆桶、易燃液体时,要轻拿轻放,放置平稳,防止外溢或打翻,浆桶禁止在地上拖位;胶浆桶内不准盛放汽油;
4.7作业过程中及铲除地面胶浆时不得用铁器等黑色金属用具,防止因此产生火警事故;
4.8对机械传动部位应勤检查、勤加油,保持机件润滑,防止摩擦发热起火;要保持静电消除装置导电良好,确保性能安全可靠。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
4.9非特殊情况,除胶浆房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不准入内;如若进入一定要严格登记制度,交出一切火种并确保安全作业;
4.10仓库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胶浆的性能及扑救方法,要维护保养好配置的消防器材,并能熟练使用。
4.11 各类浆料要分类堆放,做好领用登记台帐工作,确保帐物相符,物物相符;
4.12 离开胶浆房时,要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切断室内电源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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