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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化验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4日

(一)为了保证热力采暖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水质必须合乎下列要求:补给水硬度≤0.6毫克/当量升,PH≥7、溶解氧≤0.1毫克/当量升。
(二)软化水在运行中每两小时应对硬度指标及PH值分析化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水处理人员应充分发挥钠离子交换器的作用,力求降低材料消耗。
(四)化验所用的一切仪器、物品、药品,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动用。
(五)强酸、强碱、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装入容器密闭,妥善保存。
(六)强酸稀释时,只能将酸缓缓地注入水中,不准将水注入酸中,酒精灯、瓦斯灯、加热器等使用后应立即熄灭。
(七)盛过有毒品的容器不得随意乱扔,以防中毒。
(八)搬运强酸、强碱,剧毒等危险品时,要用专用车辆,不准手握肩扛,不准用自行车携带。
(九)使用电器时应防止触电。配制易挥发性药品时,必须在良好的 通风条件下操作,以防中毒。
(十)化验室内的器皿不准做饮食用具,以防中毒,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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