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经企业领导 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
第六条: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七条: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带绝缘手套。
第八条: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符合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刀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应用。所以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第九条: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做监护。单人值班的变电所倒闸操作可由一人执行。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第十条: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第十二条: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
第十三条: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一、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二、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一、工作票制度;
二、工作许可制度;
三、工作监护制度;
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