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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安全生产,15问仍不够

作者:程赤兵  来源:法制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26日

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之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昨日召开全体会议。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在会上提出15个问题,包括:泄漏与爆炸的原因、责任方是政府还是企业、问题根源是规划还是设计、为什么出现泄漏后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等等。他表示这些问题都将一一查清。(据中央电视台)

  这次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已经被定性为严重的责任事故,肯定是人祸。它已经导致55人死亡,9人失踪,海面污染,当地公众的生活受到巨大影响。虽然事故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查清,但从媒体陆续的报道可以看出,这不是简单的、偶然的事故,酿成这次事故,是一系列错误叠加累积的结果,有些错误还犯得相当愚蠢。

  这次事故不是第一次了,中石化的生产责任事故也不是第一次了,国企出的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更不是第一次。这些事故,很多都给人们造成了巨大创伤,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每一次事故后,都能看到痛改前非的决心和表态,但事故依旧出现,人们依旧在承受痛苦与震惊。这时候,应该问一句,那些说好的改进措施呢?那些已经成文的安全条例呢?这些东西能不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即便是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财富积累的阶段,人们也不该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来为某些企业疏忽、低效和草菅人命的态度埋单。部分国有企业,脑子里只有金钱,缺乏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一滴道德的血液都看不到。它们在市场上打压竞争者,依靠垄断来盘剥消费者,另一方面则向国家伸手要钱,以维持着自身的低效率和高成本,连起码的安全生产都很难做到,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这个时候,就应该质问这些企业:你们有没有安全生产的能力?还要无辜者付出多大的代价?

  前车之鉴不远,后来教训跟上,这样奇特的现象是极度不正常的。国有企业曾被誉为“共和国之子”,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却负面新闻频发,形象已经一落千丈。如果这些企业没有有实效的整改措施,不能保证今后不犯类似的错误,那么,就意味着它们做不好国家和公众交给它们的任务,对它们的反思与改革就一定会到来。

  这次输油管爆炸事故,该追责的,显然不止是那些在一线的直接责任人,中石化以及当地政府的领导,显然也必须为此担责。混乱的管道规划、错误的措施,都表现出决策者的不专业与怠慢,表现出对利益的疯狂追求和对生产安全、社会责任的忽视。这样的态度,真的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了。

  错误不断重复,事故不能杜绝,这就意味着国企内部的管理机制必须重新梳理,必须想办法严明纪律和提高管理效率。否则,安全生产就是句空话,人们没有最起码的安全感,这样的企业就会走向经济发展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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