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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致4死工厂火灾事故4名被告获缓刑

作者:南方都市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时隔1年多,造成4名女工死亡的佛山南海里水“2012·7·28”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审宣判。南都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由于事发公司积极足额赔付受害人,四被告人均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获得缓刑。目前,法院已经对四人解除羁押。

  事发当日,四海泰兴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何逢照、建筑和装修工程承包商冯则艺、吴巨灼,电焊工李章金被南海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拘留。

  南海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7月25日,被告人何逢照明知该公司四楼毛里车间存放有103A胶水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仍违规要求该公司工程承包商冯则艺焊修该处西侧毛里车间门窗,后冯则艺让吴巨灼找焊工李章金维修。

  7月28日上午,李章金在电焊作业过程中致该处西侧毛里车间爆炸燃烧,致使正在该车间工作的被害人樊彩林、吴秀会、黄小花当场死亡;李海燕、唐艳、邓丽红、潘成玉、邓立荣、升华莲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李海燕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经里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四海公司与4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四海公司分别赔偿黄小花、李海燕等家属60多万元至近90万元不等(并协助部分家属索赔意外伤害保险5万元)。

  四名死者的家属表示对何逢照、冯则艺、吴巨灼、李章金予以谅解,请求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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