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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透水致10人亡 原矿长终身不得再任矿长

作者:任丽娜  来源:中新社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4日

山西致10人死亡的煤矿透水事故问责情况有了最新进展,记者23日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发生事故的煤矿矿长已经撤职,且终身不得再担任煤矿矿长职务。

  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显示,9月28日3时10分,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境内,山西焦煤集团汾西矿业公司正升煤业公司东翼回风巷发生透水事故,12人被困井下。经过连续11天的紧张救援,井下12名被困人员中2人获救生还,10人不幸遇难。

  作为中国煤炭生产大省,山西不断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严防煤矿安全生产。山西官方曾出台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煤矿的责任人将撤销其任职资格,不得再任矿长一职。

  原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樊某,因上述煤矿透水事故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吊销其《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且终身不得再担任煤矿矿长职务。

  山西汲取“9·28”透水事故教训,山西省政府10月中旬发文要求所有建设矿井(包括新建、兼并重组整合、持证改造等各类在建矿井)一律停止建设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目前,山西省有700余座矿井需要技改或建设,其中,在建的约有400座,此次安全大整顿涉及到几乎所有的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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