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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紧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严格执行“六个一律”

作者: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14日

  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高发的势头,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近一段时间,浙江省各地火灾事故频发,特别是12月3日至8日,温州市鹿城区"宽心老人公寓"发生火灾,瑞安市飞云镇一栋民房起火,龙湾区一五层楼民用出租房起火,共造成17人死亡。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教育、旅游、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歌舞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要求,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是否落实等内容。

  凡是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已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贵令停产停业整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浙江省政府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在公安消防等部门切实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各单位也要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加强日常巡查,实行群防群治,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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