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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2月27日

根据市委“三个一切”“五个所有”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抗击疫情,对春节后有恢复生产经营需求或未停产的区内企业提供防疫指导,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更好地保护区内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思路,积极稳妥分批推进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适用对象 1.涉及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 用品以及医疗机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仓储物流、物业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承担重要国计民生、重大工程装备、重要物资保障等领域的重点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

3.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补充相关资料,参照本方案要求报批。其他企业暂不允许复工复产,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企业向沣东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报送复工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复工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防控物资清单表,消杀隔离记录表,职工健康登记表、汇总表,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房资料等。

(二)沣东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对资料进行初审,报沣东新城复工复产工作组(由改创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办人员组成)。

(三)沣东新城复工复产工作组对企业防疫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会审,对符合要求的,报送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四)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企业实际情况、辖区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予以核准,企业方可复工复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五)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向西咸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三、复工标准 企业提出复工申请前要做到“7个必须” (一)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细化疫情防控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

(二)必须全面摸排职工信息。严格摸排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每名职工春节假期流动信息、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和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精确到人,建立“一人一档”,登记造册。

(三)必须提前对厂区全面消毒。对厂区、食堂、洗手间、电梯、通道、垃圾桶、把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集中消毒;

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

(四)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备齐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设置测温点和应急单独隔离观察房间,配备相应措施和设备。

(五)必须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说明事宜及行程路线,做到封闭管理。

(六)必须强化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科学防控,要以车间、班组或科室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

四、复工后防控措施 企业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6个强化、3个要” (一)强化出入管理。要设立对进出厂区职工进行逐一登记、测量体温,对来访人员要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

对进出车辆要登记造册、进行消毒。

(二)强化全面消杀。坚持每日早晚消毒2次,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房间每日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要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

禁止提供生鲜食品。

(三)强化人员管控。对高发病区的、与高发病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职工,一律不允许返回西安市;

已购买机票、车票的一律劝阻退票;

对正在返回我市的非高发病区职工企业要安排专车从机场、车站等接回,按照规定隔离14天。

(四)强化职工防护。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聚集,不随地吐痰;

特殊岗位要配备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等;

外出行程必须实现两点一线,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生产、生活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应急值班。做到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出现情况要立即向所在街道、园区和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与医院对接联系,及时科学送诊。

(六)强化关心关爱。要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引导职工理解和支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鼓励自驾车上下班,交通不便企业可安排通勤班车或定制公交,固定人员、固定线路,按照荷载人员数量减半乘坐,每次车辆使用后进行全面消毒。

(七)要主动做好联防联控。企业及职工要积极配合沣东新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八)要采用灵活弹性复工方式。积极尝试使用电话、网络、视频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积极采取错时生产、错时上班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在岗人员,减少人员流动。

(九)要停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防疫期间禁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招聘会、技能培训会、销售会等;

企业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企业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禁止招聘新职工,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发区出差,确需出差的企业必须制定路线和出行方式,返回后隔离14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复工生产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7个必须”、“6个强化、3个要”,自复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聚集性感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办、各园区管办对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稳控当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内部机制,协调保障物资资金,优化网上审批服务,做好生产要素供需监测,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四)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先进典型企业的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督办;

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对企业发生问题、出现监管缺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有效期从即日起至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具体内容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关于确保工业企业节后开复工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区工业企业节后开复工的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结合我区工业企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业企业开复工后不发生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事件。

二、分类指导 (一)拟于2月9日24时前开复工的工业企业 应属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及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或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企业。

(二) 拟于2月9日24时后开复工的工业企业 1.须在确保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开复工。

2. 驻区中直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区工信局于2月7日组织开复工预检。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复工预检。

3.区卫健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开展预检工作。

(三)开复工首日防控要求 开工第一天是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工业企业必须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十个到位”等措施。区工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派驻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企业,确保“十个到位”等措施落实,派驻人员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开复工条件 1. 工业企业复工生产必须具备“十个到位” (1)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和疫情防控方案到位 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班子,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2)安全生产检查到位 各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落实到每个岗位。必须组织车间、班组在开复工之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3)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消杀到位 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做好登记。

(4)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防疫、防控措施到位 采取以盒饭供应的分批次就餐方式,避免或减少召开集体会议,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

(5)员工节日出行、聚会、健康状况等信息核查到位 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建立员工节日出行、聚会、健康状况等信息登记表。

(6)外地返沈员工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落实到位 对凡是外省返沈人员,自到达沈阳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报备。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沈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安排与其他职工进行接触。

(7)员工上岗前体温检测执行到位 企业开工后,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在企业内部设立一间隔离室。如果有员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立即上报所在街道,由街道负责上报卫健局,进行处置,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8)消杀工具、个人健康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企业员工上下班途中、工作期间要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物品和部位,用过的口罩要定点集中处理;

企业要在公共区域配备消杀工具、洗手液等物品。

(9)信息登记制度落实到位 坚持信息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尽量不安排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区。

(10)员工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到位 各工业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宣讲学习,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等形式,切实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体防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以上条件有缺失的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2. 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类疫情防控工作。必须主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在采取严格疫情防控和卫生安全措施的基础上,强化生产调运组织管理,坚决避免在开工期间出现疫情。

3. 企业申请提前开复工时,需要提交以下要件企业书面申请、企业承诺书、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审核表、企业复工审批表。由区工信局派专人受理申请。

四、组织实施 1.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成立区工业企业开复工工作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工信、卫健、应急、市场、公安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沈飞、联美、航天新乐、航天新星等重点企业参与,明确专人负责推进企业开复工相关工作。

2. 实行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双网管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区工信局负责指导、督促、跟踪、服务工作;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跟踪、服务等工作,工信局负责监督工作。

3. 各部门依据下列职责开展工作。

区工信局牵头工业企业开复工工作,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开复工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区卫健局负责开展开复工企业防控措施日常检查,确保企业防控措施到位;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估;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委派规上企业属地社区配合区工信局进行预检工作和属地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开复工预检工作;

区公安局、区市场局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项要求,做好检疫查验和员工健康防护,做好专业技术指导,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2.严格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外地返沈员工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和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新项目开工,特殊情况按程序报批,疫情期间严禁招录外地员工。

3.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内部防疫管理,严格落实测温、防护、消毒及应急处置等各项要求。

4.强化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开复工工业企业每日1800前必须上报防疫动态,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5.妥善安排好职工生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职工医疗期、隔离期、未到岗期等,要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待遇。

六、其他 1.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复工的企业,或开复工后未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疫情隐患的,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令其马上停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2.根据疫情变化或上级要求,本方案所涉时间点及内容可能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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