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外因包括事故现场的设备状况、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环境条件等,内因包括操作人员的技术、心理活动及精神状态等方面。
从事故统计情况看,85%~90%的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违章和误操作引发的。通过对违章人员调查和事故案例的分析表明,违章时的心理状态有以下六种:
1.习以为常、麻痹侥幸心理
由于把自己的工作习惯当作经验,并不感到有什么危险忽视规章和规范。有这种活动时,违章人的头脑是清醒的,但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客观条件的复杂性,结果发生事故。
2.情绪干扰心理
如人逢喜事精神爽,高兴、满意、愉快、使人观察敏锐,反应迅速,动作灵活,操作准确(但也不能排除乐极生悲)。相反当操作人员在烦闷的心境下进行作业,由于精神不集中或忘了按照程序进行作业,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
3.好胜逞强、冒险蛮干心理
这种人经验不足,能力不大却又过于自信,喜欢逞强冒险蛮干。例如为了抢工期、保竣工,或遇到影响生产的关键问题又亟待解决时,具有火爆禀性或血气方刚的人,容易铤而走险不计后果。
4.心情紧张、判断失误心理
操作人员由于某些原因使人心情紧张,对外界情况尚未正确反应,就急急忙忙地操作而发生事故。
5.逆反、对抗心理
对领导的教育、安全员的提醒感到厌烦,无视规章制度,把情绪带到工作中。
6.技术不熟、盲目乐观心理
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技术不熟、经验不足而轻率地作出错误的判断。特别是只看到作业条件的一方面,忽视了客观条件的复杂、多变、有潜在危险的一面。在思想上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事故临头,手忙脚乱,措手不及。
事故发生后,违章人员一般有三种心理:第一种是懊悔心理;第二种是怨恨心理;第三种是变态心理。违章者的不良心理状态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加以对待和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