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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暂设生活区消防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5日

为加强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消防管理目标,根据工程项目部现场生活区实际情况及有关消防管理标准和消防条例,制订以下方案:

一、消防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消除隐患,控制火灾,确保安全

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二、生活区消防措施

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实行消防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对生活区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项目部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安全专项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1、生活区消防管理制度

① 生活区内应在醒目的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宜全部采用干粉灭火器。

② 职工生活区设置的灭火器材应完整有效,火灾未发生时任何人严禁随意动用各种消防器材。

③ 职工生活区必须设置专人对消防器材按时进行检查维护。

④ 生活区配电箱附近应设置专用消防锹、防火沙等灭火器材。

⑤ 职工生活区,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告项目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⑥ 任何人严禁在生活区携带、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⑦ 职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

2、生活区职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① 职工宿舍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② 职工宿舍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卧床吸烟。

③ 职工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褥等大功率电器用具,防止电线过负荷发热引起火灾。

④ 职工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定期、定人搞好卫生,消除不安全隐患。

⑤ 职工宿舍严禁其他外单位人员留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生活区职工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① 食堂必须设专人管理,并负责防火工作。

② 食堂用火必须提高防火意识,用火时必须设专人看护,严禁无人看火现象。

③ 食堂内使用后的煤渣,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到指定地点。

④ 食堂附近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无火灾情况严禁任何人挪动。

⑤ 食堂工作人员严禁酒后工作,非食堂的工作人员严禁随意进出食堂。

⑥ 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食堂及大灶确无火灾隐患后,方可锁门下班。

4、生活区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① 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② 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③ 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④ 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⑤ 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⑥ 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5、生活区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① 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② 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③ 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④ 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领导小组

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如下表:

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

小组分工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员

 

 

项目副经理

组员

 

 

安全部长

组员

 

 

办公室主任

组员

 

 

调度

 

 

以上小组成员负责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实施及处理一切应急情况,如一旦发生火灾,能立即带领现场任何一个施工人员进行灭火,并指导现场如何灭火,如情节严重的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上报消防部门,报出火灾发生地点,火势情况,被燃烧物品及周围区域环境情况等工作。

四、消防奖罚措施

1、损坏、拆除,不经同意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的罚100~1000元。

2、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的罚200元,并没收使用物品。

3、没有报告而擅自动用明火的或有报告而违反动火规定的罚200元。

4、现场随意吸烟的罚50元。

5、每发现一处消防事故隐患的奖50元。

6、发生火灾及时上报的奖100元。

7、发生火灾后立即进行灭火、控制火源的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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