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2月07日

1 公司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项目,生产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1) 单位的基本情况;(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中,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和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4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部门申报变更内容;

5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部门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6生产部门要建立职业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