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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登记、发放、检查等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2日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
         1.项目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3.项目材料员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二、验收
        1. 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3.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登记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四、发放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3. 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五、检查
        1.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2.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或存在隐患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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