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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及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一)全体教师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规范学生行为,爱护教学楼的公共设施。

(二)教学楼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各班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班级的安全管理、卫生监督、公共设施、教室财产,、墙壁门窗、用电设施等管理到班、责任到人。

(三)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做到取暖不让学生生火,夏季不让学生下河玩耍;不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有伤害他人的刀子、剪子、钢棍等器械带入教室。

(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准高声喧哗;不准拥挤;不准推掀;不准追逐打闹、嬉耍;更不准顺扶手下滑。

(五)严禁爬(骑坐)护栏,严禁从窗口或走廊上向下吐痰,扔东西,严禁在楼梯间,走廊中追逐、跳皮筋、踢(打)沙包、斗鸡,严禁窜班。

(六)严禁在墙壁、桌凳、黑板及公共设施上乱刻乱划,乱钉铁钉,涂抹污染。

(七)讲究卫生,坚持天天打扫教室(清洁区)。不乱扔果皮纸屑,做到地面无赃物,桌面无灰尘,卫生角摆放整齐。

(八)班级指定专人负责管钥匙,按时开锁,关好门窗。

(九)各班要成立安全、卫生检查小组,负责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十)班主任对班级管理要做到腿勤,嘴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实行日检查、周评比制度。

(十一)集会、课间操、放学由该节任课教师整队、带队下楼在指定地点交班主任管理。周一升旗由班主任整队带入指定位置。

(十二)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各班级根据本制度,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使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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