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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04日

学校门卫是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了维护正常的
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遭破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强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2.门卫负责校门外学校区域环境卫生的打扫,管理好门前树木、校牌和校门。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入校后一律不得随意外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出校者,应持有关证明由生活老师陪护外出。
4.坚持来客出入登记制度。非校内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对于来访者门卫必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后方可入校,对那些不听劝阻,寻衅滋事,强行进入校园的不法分子,应挺身而出拒之门外,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6.出入校门要自动下车。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凡经同意入校的车辆,门卫要负责指定车辆停放位置,待车辆停放好方可离开。
7.门卫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 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学生及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的批条;外单位物品入校,严格履行验看手续,发现疑情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10.因私自擅离职守者,或渎职造成学校或师生财产损失,应当照价赔偿,因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后果严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负责学校报刊的收发工作。
12.乐于接受学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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