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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0日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目标责任,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在学校行政的指导下,实行各专项负责人考核与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扣分制,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案,如该岗位责任人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将取消本月绩效工资,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考核细则
        ㈠.学生安全教育(10分)
        班主任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间安全、课外活动安全、就餐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击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特殊学生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
        ⑴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有记录(查班主任手册)。每月一次安全专题的班队会(查班队会方案),缺一次扣1分。
        ⑵教室内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月1次。如无记录或记录不详,一次扣1分。
        ⑶其他任课教师应在任课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㈡.课堂安全(20分)
        ⑴任课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看学生是否到齐。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因学生缺课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⑵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若需要离开教室上课的,班主任负责送达、上课教师负责送回教室。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安全事故,扣该任课老师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⑶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教师无故离开教室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每次扣5分。
        ⑷各科老师应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各种利器(削笔刀在内), 使用圆规等学习用具时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每天填写好学具检查记录,少一次扣1分)。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1分,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不安全事故。
        ㈢.室外课堂教学10分(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其他室外课)
        1.上课铃响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不提前到岗的每次扣1分。
        2.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其他的室外课堂教学要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活动。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和大课间的学生,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教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发现班级学生无人看管,打闹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扣0.5分。
        4.如在课堂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分管安全领导。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如处理不及时,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5.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中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发现体育课有“放羊”现象,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㈣.课间安全(10分)
        1.课间巡视教师要佩戴好标志,并在所负责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视人员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安全岗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对所负责区域学生进行看护和安全疏导,如
        安全岗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 遇到出操、集会或放学,学生需排队行走时,班主任(相关教师)应负责好班级队伍的秩序,按规定线路上下,做到静、齐、快;如发现教育不到位,学生队伍散乱、纪律不严的,一次扣2分。
        4.课间发现攀爬学校围墙、触碰电力开关、玩弄消防设施、在楼梯扶手滑行的学生,每生每次给班主任扣1分。
        ㈤.活动安全(10分)
        1.校内安全演练等活动,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及时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出现不到岗或不负责任的,每次扣1分。
        2.学校安排的外出活动,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各班主任在活动前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副班主任要及时到班级,随时清点学生人数,负责学生的活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不负责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
        ㈥.饮食安全
        1.班级饮水机干净、卫生,饮用水要及时更换,班级不准储水超过2桶,空桶要及时送到水房。发现饮水机不卫生或班级储水过多,每次扣1分。
        2.任何学生不准在校外购买小食品和“三无”产品,发现购买、携带校外食品,每生每次给班主任扣5分。
        ㈦.上、下学安全(10分)
        值班老师应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值班,负责各部位学生上下学秩序。发现学生不文明行为,应立即指出并教育;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每迟到、缺席、怠岗一次扣2分。
        ㈧. 特殊学生教育(10分)
        班主任对班级中的“八型”(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特异体质”学生,需排摸清楚、并建档,且需保密,不得在学生及其他无关人员中议论。按期上报特殊群体统计表,对于“八型”学生,需定期谈话教育,若发生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并联系心理健康老师;对于特异体质学生,要特别关注,并告知任课教师该生需注意的情况,若发生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并联系家长。未按规定教育和处理的,扣2分。
        ㈨. 安全资料(20分)
        对于学校要求上交的相关资料,一次未上交扣5分、未及时交扣3分,如资料未达标扣2分。类似情况两次及以上翻倍扣分。
        ㈩. 一票否决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票否决”,安全考核为不合格:
        1、凡因教师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2、凡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瞒报、谎报或延迟上报事故信息而引发后果的。
        4、课间因教师管理、教育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5、凡家长投诉并查实涉及安全管理责任的。
        6、发生学生在校期间因饮食非学校提供的食物而中毒的。
        7、凡经学校督查组发现提出整改建议后,多次教育而不能及时改正的。
        四、首见责任制
        为提高广大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警惕心,实行首见责任制。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主动制止;若发现情况而不加以制止的,一次扣20分。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而不上报的,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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