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客房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3日

一、值台服务员应监守岗位,经常巡视管辖楼层。值台服务员为宾客做夜床、送水等服务时,要有岗位工作方法记录。为客人开门要查问清楚,方能开门,事后并要有记录。对散客楼面,必须了解并掌握客人的状况。对外来人员的访客,应热情接待,并进行认真登记或礼貌询问,坚持客出门锁。

二、服务员进客房做清洁工作时,不得关闭房门,做一间开一间,并准确登记进出时间。

三、宾客退房时,服务员要及时进行检查,若仍有客人入住,应关好房门,以免影响宾客休息。对宾客遗留的物品,要及时电话通知总台或上交部门领班,不得私拿、私分宾客物品和房间用品。

四、各客房内应备有服务指南,备齐生活用品,防盗门扣应完好,床头放置的“请勿在床上吸烟”、“贵重物品请寄存”等标志要完整。

五、服务员对直至中午十二点仍挂有“请勿打扰”牌的房间,要通过电话与客人进行沟通与询问,电话总机与总台也要注意伤病客人来电求助。

六、对醉酒客人,保安、值台服务员应适时劝导回房休息,值台服务员要特别注意其房间的动静,避免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客房服务员要经常注意观察管辖区域内的治安动态,检查有无烟味及其它异味,要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问题;宾客休息时服务员要提示关好门窗,以防失盗。

八、任何服务员未经客人允许不得翻动客人的任何行李、物件,不得在房间打接私人电话。

九、服务员发现可疑的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报告总台及保安人员。

十、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案件后应在报告总台及保安人员的同时,及时报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险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十一、当保安、公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有关人员应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十二、任何员工非工作需要禁止在客区(房)逗留、闲聊,服务员发现后应予提醒劝阻,不听劝阻者,及时登记并报告保安员。

十三、客房钥匙应实行专人专管制度,总台应注明领用交回的时间。服务员领到钥匙后,应随身携带,不得借予他人或随意放置。楼面的总钥匙原则上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分钥匙由楼面的服务员保管,如需动用总钥匙,需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