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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部食堂专责、炊事员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27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食堂专责、炊事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食堂专责、炊事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管理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食堂专责、炊事员在食堂主管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食堂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对食堂的食物、设备、消防及自身安全负有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食堂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食堂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严防“病从口入”的要求,严格食堂食品的安全采购、制作、保存等安全管理工作。
3.4 严格食品、人员卫生制度,坚持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严防疾病交叉传染。对前来食堂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负责。
3.5 重视对食品的安全认识,提高对食物卫生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6 负责做好运行值班人员、检修加班人员的就餐服务工作。
3.7 做好食堂和仓库的安全管理及防火、防盗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后勤服务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后勤服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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