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生活区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为加强生活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增强卫生、环境保护意识,建立文明生活区,使全体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1.进入生活区的人员一律凭出入证出入,无证人员不得入内。
2.进出生活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入示证。
3.生活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剩饭剩菜入桶,生活用水入池,大小便入所。
4.施工队要派专人负责生活区、宿舍、食堂、卫生责任区等后勤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工作管理到位。
5.生活区内不准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嫖娼、观看黄色书籍及音像制品、偷盗他人及国家财物,违者按治安条例处理。
6.生活区内不准留住他人、家属、女性,违者每人每晚罚款500元。杜绝犯罪、潜逃人员进入生活区,一经发现由施工队承担负责。
7.生活区内不准赤背、穿三角裤衩、光脚出入,违者罚款100元。
8.生活区内宿舍、各种设备、设施、树木重点保护,不得随意动用、变改、丢失、损坏,违者修复、赔偿,并承担全部损失责任。
9.施工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后勤管理工作,抓好人员管理、文明教育。
10.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准在生活区进行赢利性质的经营工作,违者每次处罚1000-3000元,并取缔经营场所。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